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02/10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056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2/10,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7/02/10

會議類型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056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42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38 等 2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23 條規定,有關退縮指定牆面線部分提本小組委員會審議同意免依土管第 7 點規定於退縮 4 公尺指定牆面線建築。
  • 一、 本案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23 條規定,有關退縮指定牆面線部分提本小組委員會審議同意免依土管第 7 點規定於退縮 4 公尺指定牆面線建築。

議程全文

10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56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6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出席委員互選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42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第二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38 等 2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臨時提案柒、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0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56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6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鄭委員明裕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42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案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23 條規定,有關退縮指定牆面線部分提本小組委員會審議同意免依土管第 7 點規定於退縮 4 公尺指定牆面線建築。

第二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38 等 2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案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23 條規定,有關退縮指定牆面線部分提本小組委員會審議同意免依土管第 7 點規定於退縮 4 公尺指定牆面線建築。 伍、 散會(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