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8/04/13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9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04/13,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宏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10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2層地下 6 層旅館新建工程案,
- 寶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陳沛晴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0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39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併同 107 年 3 月 25 日第 325 次委員會決議事項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 一、 依 107 年 2 月 8 日第 61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提請小組委員確認重點修正意見原則同意;另請加強好望角退縮之景觀植栽協調性設計,其餘內容請依委員意見及第 61次聯席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實修正後通過。
- 一、 本次廣告招牌及圍牆調整原則同意,其餘變更內容請依委員、幹事意見、現場建築師承諾事項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歷次審定書內容辦理。
議程全文
107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99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7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出席委員互選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3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宏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10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6 層旅館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依 107 年 3 月 8 日第 325 次委員會議決議,請依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第二案:寶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 陳沛晴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0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依 107 年 2 月 8 日第 61 次聯席委員會議決議,請依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第三案: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39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 設計),提請審議。 伍、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 0 7 年 度 臺中市政府 都 市設計審議第 99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7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葉委員水龍 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提案審議案件 3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宏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10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6 層旅館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併同 107 年 3 月 25 日第 325 次委員會決議事項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請補充大客車於基地外停車之方案說明,包含:停車需求、停車配置與接駁動線計畫。 (二) 地面一層請全面降版,並將沿街面跳格綠化適度設計為植栽槽以利植穴延續。 (三) 基地臨路開放空間請與左右兩側基地做鋪面、喬木種類 與人行動線延續性設計。 (四) 開放空間人 行 通道坡 度 請以無障礙通道坡 度 原則設置。 (五) 高層緩衝空間延伸至後方整體性防火間隔之通道鋪面請整體性設計。 (六) 請補充建物立面垂直綠化之植栽選種、滴灌、排水及後續之維護計畫。 (七) 請確認建築立面材質並說明立面框架採用綠色晴雨漆之妥適性。 (八) 請補附已核准之開放空間獎勵相關圖說。
第二案:寶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 陳沛晴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0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依 107 年 2 月 8 日第 61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提請小組委員確認重點修正意見原則同意;另請加強好望角退縮之景觀植栽協調性設計,其餘內容請依委員意見及第 61 次聯席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實修正後通過。
第三案: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39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 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次廣告招牌及圍牆調整原則同意,其餘變更內容請依委員、幹事意見、現場建築師承諾事項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歷次審定書內容辦理。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