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08/16 都審委員會 第30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8/16,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委託童健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文正段 109-4、111-51、109-173 等 3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4層地下 1 層藝教大樓新建工程案,
- 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宏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10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6 層旅館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送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301 次會議時間: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委託童健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文正段 109-4、111-51、 109-173 等 3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4 層地下 1 層藝教大樓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地面層請檢討增加植栽綠化。 (二) 地面層請適度增街道傢俱以提供友善的停留空間。 (三) 垂直綠化請檢討增設。 (四) 屋頂綠化請再檢討並增設休憩座椅。 (五) 好望角請加強規劃設計。 (六) 車道寬度請適度調整為 4 公尺。 (七) 夜間燈光請就建築使用特性再行考量燈光策略。
第二案: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宏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10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6 層旅館新建工程案, 提請審議。 決議: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送委員會審議: (一) 建築立面之垂直綠化設計較均質,請再做適度變化。 (二) 屋頂 LOGO 請取消,並做整體之立面設計。 (三) 公有人行道與基地應順平。 (四) 公有人行道不應規劃成駐車彎,請再檢討調整。 (五) 太陽能光電位置請再做檢討。 (六) 機車停車場人員進梯廳的動線請再規劃。 (七) 請補充整體營運計畫、交通乘載計畫、交通流量及動線計畫、燈光計畫、太陽能系統計畫、綠色植栽維管計畫及中水回收循環再利用計畫等,並以專章呈現。 (八) 公共藝術的位置請再行檢討調整並增加互動性。 (九) 地下停車場請確實標示閘道口的內緣轉彎半徑寬度、車道寬度等數值。 (十) 車道淨高是否足夠請再檢視。 肆、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