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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7年度第66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04/19,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8/04/19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7年度第66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佳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和段 92、93 等 2 筆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惠信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昌平段 219 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26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6 6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7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佳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和段 92、93 等 2 筆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二) 屋頂設置附件設施(曬衣架)其形式及位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送都審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請考量店鋪鄰停空間之車位規劃。 (二) 請於 2 處街角均設置公共藝術品,並結合整體景觀規劃設計。 (三) 人行步道請與鄰地人行道動線規劃配合設計,並標註高程。 (四) 車道出入口旁開放空間請整體規劃景觀加強設計。 (五) 垂直綠化請以馬槽式固定型式設計。 (六) 基地未開挖之自然覆土區,請增加喬木植栽。 (七) 基地(2 處好望角)請加強規劃設計並增加綠化及塑造可供停留之休憩空間,增設街道傢俱設施。 (八) 開放空間請全面檢視人行步道高程。 (九) 請補充環保汽機車充電預留管道示意圖。

第二案:惠信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昌平段 219 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26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變更設計項目: 1. 變更總樓地板面積 2. 變更停車空間配置及停車位數量 (二) 公共開放空間設置水池、告示牌等設施物設計形式及位置。 (三) 建築物入口及窗口設置庇雨設施形式及位置。 (四) 門窗設置欄柵設施其形式及位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請考量覆土深度並以複層式植栽作設計。 (二) 街角開放空間設置水池請適度退縮,街角廣場請增加更友善規劃設計,並增設街道座椅提供行人駐留空間,塑造好望角。 (三) 請補充環保汽機車充電預留管道示意圖。 (四) 交通衝擊評估請補充改善對策。 (五) 各層平面圖設置雨遮及花台等設施請確實標註。 (六) 基地西側設置圍牆請以透空型式設計。 (七) 平面圖請確實標示基地各處高程標示。 (八) 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應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並補充設計大樣圖,則同意設置。 (九)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標示 「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同意依報告書內容設置。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