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1/02/25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0年第187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02/25,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陞霖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201-7 地號(住宅區)地上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新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居研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3-12、253-231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8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0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陞霖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201-7 地號 (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40~12:10
第二案:新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居研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3-12、 253-231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8 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陞霖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201-7 地號(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容積移轉面積 6795.37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 10142.96 平方公尺(59.7%),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超過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第 9 點 20%規定,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 (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案名牌、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品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四) 陽臺設置空調隔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範圍內設置基地內通路、緊急進口通路結合景觀整體設計,同意獎勵計入獎勵範圍;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消防送水口,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開放空間設置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請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請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為阻絕高架橋上車輛產生之噪音,應加強建築立面隔音材質設計。 (二) 車道出入口依交評決議修正;車道鋪面考量與人行動線關係,以不同材質區隔設計並以人行鋪面為主,並補充車道鋪面材質設置位置及圖例;考量出入安全性調整車道出口處植栽位置避免阻檔行車視線,並增加警示設施。 (三) 一樓平面東側開放空間側增加街道家具及休憩停留空間;圍牆空心磚形式改以隔柵方式設計;基地植栽種類考量氣候適宜性。 (四) 屋頂層增加綠化設置。 (五) 垃圾貯存空間補充說明通風處理方式及剖面;無障礙廁所增設小便器。 (六) 夜間燈光計畫補充各面向燈具設計。
第二案:新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居研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53-12、253-231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案名牌、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陽臺設置欄柵(空調格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 20 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已切結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結合案名牆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車道出入口調整設計部分請許委員榮江確認,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南側及公有人行道增植喬木並補充覆土深度剖面及檢討覆土深度最低點達 120 公分以上,加強兩側好望角整體設計,人行空間規劃增加趣味及停駐點設計,調整車道出入口人行道鋪面;建築物立面陽台增加植栽綠化,加強空調格柵遮擋美化功能。 (二) 西側公共藝術以結合案名牆方式設計。 (三) 一層車道出入口位置往北側調整並加強警示設備且交通衝突應內部化設計,取消車道防撞桿設計;補充基地 100 公尺周邊行人動線分析及交通維持計畫補充施工車輛臨停空間。 (四) 融合整體建築立面調整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 (五) 地上一層無障礙廁所增設小便器。 (六) 排風設備勿排向開放空間或設置高度達 3 公尺以上排放。 (七) 因應低碳城市,請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 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1)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