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1/11/0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0年度第224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11/04,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聯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市鎮南段 6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2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國輝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沙鹿區新站段 66、67、68、73、74、75、76、77、78、127 等 10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容移數值誤繕更正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24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0 年 11 月 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臨時動議 1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聯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市鎮南段 65 地號 (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2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本案涉及建設局公有行道樹認養或移植事宜) 10:40~12:10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 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報告案)
第一案: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國輝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沙鹿區新站段 66、67、68、 73、74、75、76、77、78、128 等 10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容移數值誤繕更正一事,提請報告。 (本案前經 191 次聯席委員會審議,已於 10/19 核定,有關容積移轉量為「6435.916 平方公尺」事務所誤植為「6435.92 平方公尺」,提請報告更正)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2 4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11 月 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聯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市鎮南段 6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 地上 2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車道出口設置於 20 公尺主要計畫道路(港新一路),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 地下室開挖率大於 80%,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請標示「裝飾物(柱、 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七)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送都市設計及建造預審聯席委員會審議;餘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行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並請張委員莉欣及林委員聰芬併同出席: (一) 1 層景觀北側增植喬木規劃雙排樹、西側增植喬木規劃三排樹(含公有人行道)並於喬木間配置街道家具,社區中庭增植喬木並複層式植栽設計;店鋪 S1~S11 及東側牆面退縮至柱後側,店鋪 S1 跟 S11 退縮規劃好望角增加綠化及街道家具;南側規劃東西向人行通道串聯開放空間;植栽選擇抗風性佳植栽種類;露臺及四向立面增加垂直綠化。 (二) 補充公共藝術詳圖、模擬圖及美化公共藝術梁柱, 並加大公共藝術尺寸;圍牆增加透空設計;開放空間告示牌增加設計及以輕巧型式設置。 (三)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加強設計遮蔽梁柱;屋頂層曬衣架位置往基地內側調整且不得與構造物銜接; 各層建築平面配置圖標示棟距。 (四) 增加衛浴通風採光設計;加大垃圾儲存空間,減少西側垃圾儲存室外機車停車數量並改以綠化設計。 (五) 車道出口增加留設 5 公尺緩衝空間,部分戶外機車停車空間改採室內規劃;車道出入口舖面行人為主之防滑順平舖面鋪設,勿以凹凸車道磚設置。 (六) 開放空間應再加大供公眾使用空間面積,與社區間增加公私領域設計;廣場式開放空間增加供公眾休憩活動空間。 (七) 因應低碳城市,應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車位,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2%低碳充電汽車位, 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圖。 三、有關本案行道樹移植計畫依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委員意見,另行提送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審議: (一) 改植米徑 25 公分以上瓊崖海棠或武威山枇杷。 (二) 移植建議採全樹冠移植,且移植工法請以最新工法規劃並納入報告書說明。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門窗或陽台設置欄柵(空調格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五)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請標示 「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本案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經報告書專章內容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 結構技師簽證資料,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七)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沈委員芷蓀確認後通過: (一) 臨五權路側廣場增植 3 排喬木以矩陣樹列及複層式植栽設計,植栽槽與地面齊平且與原土層連接取消突出地面之花台設計及設置行人休憩空間; 臨西屯路街角廣場及 111-34 地號周圍加強複層式植栽設計。 (二) 建築物立面及露臺增加垂直綠化並加大植栽槽及覆土面積;二樓店鋪格柵間距縮小。 (三) 開放空間全面降版,並增加覆土深度;開放空間告示牌增加設計感及輕巧型式設置,並與座椅整體規劃調整設置於街角廣場範圍內。 (四) 公共藝術取消基座;車道出入口增設警示設施。 (五) 屋突用途依建築技術規則重新檢討;屋頂層曬衣架設置位置往基地內側調整且不得與構造物銜接; 各層標示棟距。 參、 提案報告
第一案: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國輝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沙鹿區新站段 66、67、68、73、74、75、 76、77、78、127 等 10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容移數值誤繕更正案,提請報告。 說明: 一、 本案前經 110 年第 191 次聯席委員會審議通過,且會議決議同意其容積移轉量為「6435.92 平方公尺 (40%)」,且於本(110)年 10 月 19 日都審核定在案。 二、 今設計單位於 110 年 10 月 27 日來文敘明,有關上開案容積移轉量前次審議報告書誤植為「6435.92 平方公尺」,已超過本局城鄉計畫科核發之確認函容移量「6435.91 平方公尺」及容積上限 40%,故函請本局更正容積移轉量為「6435.91 平方公尺」。 決議 : 經聯席委員會委員同意本案容積移轉量更正為 「6435.91 平方公尺」。 肆、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