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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0年第205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07/01,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1/07/01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0年第205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光段 122、123、123-1、123-2、123-3 等 1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都市更新案件)
  • 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聯席委員會審議: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0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0 年 7 月 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視訊會議)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光段 122、123、 123-1、123-2、123-3 等 1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都市更新案件) 10:40~12:10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 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0 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7 月 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蔡副主任委員青宏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光段 122、123、123-1、123-2、 123-3 等 1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都市更新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屋頂附建設施 (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四) 汽、機車出入口動線設置於 12 公尺北平路四段, 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請以專章檢討,請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請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北側配合植栽生長空間種植雙排喬木或灌木,調整南側街道家具座椅間距(縮短條狀、環狀型等圍蔽式街道家具),圍牆均規劃燈光計畫, 南側開放空間應再增加可及性。 (二) 取消設置樹立式招牌。 (三) 車道出入口應設置警示設置、臨人行道鋪設綠色鋪面;標示施工車輛暫停區;車道出入口應自人行空間後留設深度 2 公尺以上之緩衝車道。 (四) 建築物立面色彩應增加明亮度;A 棟曬衣架往內側調整。 (五) 無障礙廁所應檢討無障礙動線,並增設小便器。 (六)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勿設置圍牆,廣場式開放空間應檢討 6 公尺淨寬度。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06、111-35、111-41 等 3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聯席委員會審議: (一) 基地西北側好望角增加一處公共藝術,並補充結構、材質說明;一層景觀及兩側好望角增植喬木綠化並增加街道家具;退縮開放空間採全面降板設計,取消凸出花台設置。 (二) 基地人行動線及臨 30 公尺五權路側綠地廣場配合行穿線再調整設計;考量無障礙使用者友善性,垃圾貯存空間投擲動線縮短路徑規劃,垃圾貯藏空間勿設置鄰近鄰房處。 (三) 車道出入口及地下室停車空間車輛交織處應設置反射鏡及警示設備、臨人行道鋪設綠色 AC 鋪面, 標示施工車輛暫停區;汽、機車停車出入口統一設置,並加強與鄰房間之友善性設計,或調整機車停車出入口位置;加寬地下室機車停車空間(編號 75、 76、77)車道寬度。 (四) 陽台垂直綠化應以固定槽體方式取代盆栽設置; 臨五權路側露台增加垂直綠化並以小喬木或大灌木及懸垂性植栽種植。 (五) 考量植物生長環境,調降地下室開挖率;本案位於地下水補注區,補充雨水入滲專章說明;裝飾物與平面圖不符且剖面圖有誤,請修正。 (六) 建築物東南向立面造型增加橫向水平設計並配合西南向、東北向語彙加強設計。 參、 散會(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