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1/06/09 都審委員會 第454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06/09,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春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開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東區練武段 1011、1012、1014 等 3 筆地號(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1 層地下 5 層旅館、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李明利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立德段四小段 6-3、10-40、東區花園段四小段 1、1-6、5-3、6-13 地號等 6 筆地號土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臺中東區公兒 30 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案(本案為專案審查案件)
決議摘要
-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基地西側部分 2.5 公尺人行步道未留設於退縮開放空間範圍,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54 次會議議程時間:110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採視訊方式辦理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9: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1 案、提案報告 1 案、都市設計審議無紙化線上審查 APP 作業使用端系統教育訓練 9:05~9:10 參、 提案報告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 (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9:10~10:40
第一案:春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開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東區練武段 1011、1012、 1014 等 3 筆地號(第四之一種商業區) 地上 21 層地下 5 層住宅飯店複合式大樓新建工程案伍、提案報告(備查) 10:40~11:40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李明利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立德段四小段 6-3、 10-40、東區花園段四小段 1、1-6、5- 3、6-13 地號等 6 筆地號土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臺中東區公兒 30 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案(本案為專案審查案件) 11:40~12:20
第二案:都市設計審議無紙化線上審查 APP 作業使用端系統教育訓練陸、 臨時提案 12:00~12:30 柒、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2:30 捌、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54 次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視訊會議) 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壹、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春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開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東區練武段 1011、1012、1014 等 3 筆地號(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1 層地下 5 層旅館、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 (一) 本案應依土管第 9 點規定所留設之法定空地作為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調整住宅及旅館棟裝卸車位至地下室,加強中庭景觀並採複層式植栽設計,植草磚鋪面修正為更符合人行之友善設計;調整住宅棟垃圾貯存空間至地面層。 (二) 臨 12 公尺自由三街側旅館棟設置多處車道破口,應再調整出入口大廳及車道位置,並增加喬木綠化面積及減少樹立式廣告招牌設計(改以二戶店鋪設置一處)。 (三) 基地一層增加綠化面積、喬木米徑加大至 15 公分以上, 臨建築線側以雙排喬木設計;調整住宅棟機車停車空間位置以形塑人行步道得採迴圈通行設計。 (四) 住宅棟公共藝術考量建築物語彙、周邊公園及在地性連結再調整設計;旅館棟公共藝術加大尺寸並與案名牌結合設計。 (五) 正面式廣告招牌縮小至店鋪寬度 2/3 以下;店鋪(一)開口臨好望角側,應調整大門位置並增加節點友善性設計。 (六) 增加旅館棟停車緩衝空間,並補充遊覽車臨停空間位置說明。 (七) 住宅棟臨中庭側增加開窗或加強凹凸設計;旅館棟東向立面設計過於簡單應再加強設計;加強住宅棟與旅館棟整體協調性並加強女兒牆設計。 (八) 垂直綠化應考量耐風性調整為其他樹種;增加屋頂層綠能設備。 (九) 旅館棟部分設施開放供住宅棟使用;北向日照應依規檢討。 貳、提案報告(備查)
第二案: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李明利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立德段四小段 6-3、10-40、東區花園段四小段 1、 1-6、5-3、6-13 地號等 6 筆地號土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臺中東區公兒 30 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案(本案為專案審查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基地西側部分 2.5 公尺人行步道未留設於退縮開放空間範圍,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委員建議事項修正後同意備查: (一) 地下室各樓層應分別設置收費設備;基地一層未開挖區增植喬木綠化設施並以順平設置;進排氣出風口應美化設計。 (二) 建築物立面種植垂直綠化(薜荔),降低熱島效應。 參、 臨時提案肆、 散會(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