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11/23 都審幹事會 106年度11月份第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11/23,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7/11/23

會議類型都審幹事會

會議場次106年度11月份第3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永春段 105、106 地號(第一種住宅區、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委託黃貴帝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忠和段 70-3 地號(國小用地)地上 4層地下 1 層 106-108 年度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屋頂應綠化為屋頂花園,每棟扣除屋突、太陽能板及固定設備後之綠化比例應達三分之一以上,本案獨棟雙拼住宅屋頂未綠化,請敘明理由提請委員會審議。
  • 一、屋頂應予實施綠化為屋頂花園,本案未進行綠化,請補充敘明未依規綠化原因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6 年度 11 月份第 3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6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譚幹事釗孟代理 紀錄:王靜儀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2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永春段 105、106 地號(第一種住宅區、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屋頂應綠化為屋頂花園,每棟扣除屋突、太陽能板及固定設備後之綠化比例應達三分之一以上,本案獨棟雙拼住宅屋頂未綠化,請敘明理由提請委員會審議。 二、屋頂應綠化為屋頂花園,並不得增加任何附建設施,本案屋頂設置曬衣架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公共藝術品、水池, 其設置型式及位置提送委員會審議。 四、本案申請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請以專章檢討提請委員會審議。(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 五、本案裝飾柱(牆、板)倘超過 1 公尺免計建築面積或樓地板面積部分,請檢附細部圖說提請委員會審議。 六、本案規模達須辦理交通影響評估至本府交通局審查之案件;關於都市設計審議內附之交通影響評估資料,請以提送交通局審查之報告內容進行更新。 七、本案請依幹事意見確實修正後,於 11 月 29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申請書+5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俟通知於 12 月 6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申請書+25 冊)予業務單位排入 12 月 13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再修正,惠請來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委託黃貴帝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忠和段 70-3 地號(國小用地)地上 4 層地下 1 層 106-108 年度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案, 提請審查。 決議: 一、屋頂應予實施綠化為屋頂花園,本案未進行綠化,請補充敘明未依規綠化原因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二、公有建築原則上不得設置圍籬為,本案設置圍牆請補充敘明需設置圍牆之充足理由,並依規檢討高度高於一百五十公分,牆面鏤空率扣除牆基須達百分之七十以上, 牆基高度不得高於四十五公分,檢附細部設計大樣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本案請依幹事意見確實修正後,於 12 月 6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申請書+5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俟通知於 12 月 13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申請書+25 冊)予業務單位排入 12 月 20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再修正,惠請來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