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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都審委員會 第23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11/18,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5/11/18

會議類型都審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233次

審議案件3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辦理機制,
  • 有關臺中市立中小學校園規劃審查小組審議案件涉及「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者,回歸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機制,
  • 銓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光段 372 等 1 筆地號(市場用地)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超級市場、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原則同意,另建請研議審定書亦統一辦理免再分別核發及本機制由申請單位視需求辦理聯席或分別審議。
  • 原則同意,另各委員書面意見如下:1.校審對臺中市立中小學校園規劃與發展有較完整討論,對中小學現在少子化發展有聚焦的審查,若回到都市設計審議較會減少對校園發展層面的思考,故建議維持原審查方式。
  • 一、 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33 次會議時間:10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 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報告案件 2 案、提案審議案件 1 案。 參、 提案報告

第一案: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 辦理機制,提請委員會報告。 說明: 一、 依本局歷次局務會議列管案件編號 1040823 內容及內政部 97 年 8 月 25 日台內營字第 0970806262 號令訂定發布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辦理。 二、有鑑於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以下簡稱:都 審)及臺中市政府建造執照預審(以下簡稱:預審) 流程皆分別為其幹事會通過,再分別提送各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發審定書,此過程發照時間太長及審查項目重複現象。為加速本局辦理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行政辦理效率,避免審議內容重疊及簡化相關審議會議召開次數,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以下簡稱:聯席審議)措施。 辦法:經上簽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意之 聯席審議機制如下: 一、審議流程: 申請人向都設科提出「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申請 ↓ 召開都審及預審幹事會聯席審查會議 (包含都市設計科及建造管理等科組成) + 排定召開都審及預審委員會聯席審議時程 ↓ 召開都審及預審委員會聯席審議會議 ↓通過分別由本局都市設計工程科及建造管理科依規核發 都市設計審定書及建築執照預審審定書圖二、聯席審查委員組成: (一) 聯席審查委員以府內委員 6 名(都審委員為主) 及府外 14 名(都審委員 7 名以及預審委員 7 名 (一定比例相同人數為原則)),共 20 名委員組成。 (二) 出席費用亦由都設科及建造科分別支應。 (三) 召開幹事會及委員會會議時均由都設科及建造科業務同仁併同出席與會,會議紀錄由都設科主簽,會辦建管科。 三、審議書圖: (一) 檢附都審及開審申請書及查核表(詳附件六), 各乙式乙份。 (二) 審議報告書內容架構參採現行建造執照預審報告書(依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架構+開放空間面積獎勵檢討書圖+結構章節)。 (三) 會議紀錄依都審及預審意見分列,後續審定書核發由都設科及建管科各依權管檢核修正意 見後,據以核發審定書。 四、變更設計案件適用:變更設計案件得分別依「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許可案件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及「臺中市建造執照預審許可案件辦理變 更設計免送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委員會審議原則」 之規定分別辦理。 五、實施日期: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 聯席審議」之實施日期擬於 105 年度俟簽奉核准成立聯席委員會後實行。 決議:原則同意,另建請研議審定書亦統一辦理免再分別核發及本機制由申請單位視需求辦理聯席或分別審議。

第二案:有關臺中市立中小學校園規劃審查小組審議案件涉及「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者,回歸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機制,提請委員會報告。 說明: 一、依「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詳附件七)第二點第四款規定,新建校舍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或進行校區整體開發之學校,應送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但依「臺中市立中小學校園規劃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審議通過之個案,不在此限, 先予敘明。 二、 再依本府 104 年 8 月 14 日府授教工字第 1040180801 號函辦理(詳附件八)為加強控管本府公有建築工程品質,自 105 年 3 月 1 日起回歸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機制,以維公有建築工程設計審查品質。 辦法: 一、 法規面:「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有關「校園規劃審議小組」法規條文刻正配合辦理修訂。 二、委員組成:建議於 105 年度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議涉及原校園規劃審議小組審議案件, 必要時邀請本府教育局代表出席與會。 三、審查時程:為因應審查案件量增加及加速審查效率,視案件數量增加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議召開次數,以加速審議速度,提高審查效率。 四、法令適用日: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所稱 『處理程序終結』,為考量建築行為具有連續之特性,於申請建築許可,係指申請建造執照之日起至發給使用執照或依法註銷其申請案件以前而言。有關 105 年 3 月 1 日起回歸認定,採申請建造執照之日起算之,105 年 3 月 1 日前申請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仍得適用原建造執照申請時之法令規定。 決議:原則同意,另各委員書面意見如下: 1.校審對臺中市立中小學校園規劃與發展有較完整討 論,對中小學現在少子化發展有聚焦的審查,若回到都市設計審議較會減少對校園發展層面的思考, 故建議維持原審查方式。 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 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銓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光段 372 等 1 筆地號(市場用地) 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超級市場、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地面層西側規劃 18 個機車停車空間作超級市場來 客臨時停車空間及設置臨時卸貨區(垃圾車停等區)。 (二)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 (三)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 (四) 建築物窗口庇雨設施型式位置。 (五) 臨 12 公尺新福十六街及 8 公尺新福東街之計畫道 路側法定退縮 4 公尺無遮簷人行步道留設人行通道淨寬方式。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有關新福十六街側超級市場主要出入口廣場請加大開開口及順平。 (二) 有關戶外木平台及遮陽、桌椅設施請檢視與出入口管理 動線之合理想法及落實性,切勿落入只提供而無法管理, 影響都市品質。 (三) 鋪面形式亦請考量空間機能之整體性,加強設計調整。 (四) 垂直綠化陽台馬槽化設施,請確實檢討檢附圖面資料。 (五) 街道傢俱請依耐候性調整材質。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陸、 散會(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