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07/28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070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7/28,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844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興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寶山段 1053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層地下 3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A區,
決議摘要
- 一、 以下本次變更項目提請小組委員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 有關本案申請「景觀住宅獎勵」部分,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 9 點規定並未訂有得予扣除之例外條件,是以本案應不得將無遮簷人行步道範圍內 2.5 公尺人行步道扣除後計算綠化面積。
議程全文
10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70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6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出席委員互選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844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提請審議。
第二案:興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寶山段 1053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A 區,提請審議。 (依 106 年 6 月 21 日第 296 次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議委員會會議決議三:請依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提送小組委員會審議) 伍、 s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0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70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6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劉委員曜華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844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 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以下本次變更項目提請小組委員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部分請增設東北角屋脊裝飾物後原則同意。 (二) 變更後之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計。 (三) 變更後之建築造型及色彩。 (四) 變更後之廣告招牌。 (五) 變更後之綠化植栽。 (六) 變更後之停車空間配置。 二、 考量建築整體性請增設東北角屋脊裝飾物,其餘變更內容請依委員及幹事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第二案:興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寶山段 1053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A 區,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有關本案申請「景觀住宅獎勵」部分,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 9 點規定並未訂有得予扣除之例外條件,是以本案應不得將無遮簷人行步道範圍內 2.5 公尺人行步道扣除後計算綠化面積。 二、 請調整景觀踏石設置位置及縮小踏石面積,有關第 296 次都市設計委員會提請小組委員確認事項除決議第三點外其餘原則同意,相關設計內容請依委員、幹事意見、 現場建築師承諾事項修正後通過。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