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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8年度第13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11/1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9/11/14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8年度第132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781、2793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英升開發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家福段 800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5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8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3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781、2793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0:40~12:10

第二案:英升開發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家福段 800 地號土地 (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2:10~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3 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 2781、2793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及開放空間告示牌 (以 P.1-6 位置為主,適度縮小尺寸)、案名牆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依本市建築基地臨接人行廣場申請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執行原則檢討,倘符合前開規定者,同意設置。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以專章檢討,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汽、機車車道出入口補充安全警示設施,地下一層轉彎處考量安全性加大平台設計,另以緣石區劃汽、機車停車位範圍。 (二) 一層景觀增加綠化面積、街道家具及複層式植栽, 鄰四維路 102 巷 L 型轉角側設置一處口袋公園, 中庭植栽種類應考量環境型態再調整,屋頂層增植小喬或大灌木,並加強垂直綠化及複層式植栽設計。 (三) 圍牆檢討 20%透空率,廣告招牌縮減 1/3 設計並統一尺寸,陽台格柵標示材質及間距寬調整為 8 公分以內。 (四) 加強一層人行空間及框架式屋脊裝飾物燈光設計。 (五) 檢附一樓夾層不二工切結。 (六) 垂直綠化花台部分改為隔柵設置。

第二案:英升開發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家福段 800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開放空間告示牌、街道家具及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縮小比例且勿阻隔人行動線)、水錶,結合具街道道家具或燈光景觀設計,則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以專章檢討,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請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加強一層人行空間燈光設計。 (二) 景觀綠化應採錯落式調整設置,並增加行人駐足、 喬木綠化配置、街道家具及開放空間告示牌。 (三) 檢附一樓夾層不二工切結。 (四) 沿街步道開放空間不得設置臨停車位。 (五) 調整垃圾貯存空間位置。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