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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2年度第28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3/04/2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3/04/27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2年度第281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清水區市鎮北段 399、399-1、400、401、402 等 5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國段 88 地號土地(第四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3 層地下 9 層店舖、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 1 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8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2 年 4 月 2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李主任委員正偉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30

第一案: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清水區市鎮北段 399、 399-1、400、401、402 等 5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30~12:10

第二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國段 88 地號土地(第四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3 層地下 9 層店舖、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 1 次變更設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8 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2 年 4 月 2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曾副主任委員文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聰憲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清水區市鎮北段 399、399-1、400、401、 402 等 5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地下室平均開挖率大於 80%(84.9%),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開放空間告示牌、消防送水口及水錶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經結構技師簽證檢討後,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李委員麗雪確認後通過: (一) 建築物加大景觀陽臺面積採以降板型式栽植小喬木,並以複層式植栽綠化設計。 (二) 社區中庭應考量社區住戶休憩、使用空間性質調整地下室進排風設備位置。 (三) 補充說明放寬地下室開挖率之必要性,並提出友善環境回饋作法(如:認養周邊公共設施), (四) 沿街面植栽種類應考量巷弄風選植抗風性喬木, 增加西南側街角廣場景觀開放性及行人使用友善性,增設半戶外使用空間及增設街道傢俱並以簇群式設計增加停留休憩節點;取消投樹燈設計。 (五) 認養公有人行道應以複層式植栽設計,喬木及植栽種類應再與建設局確認其適宜性。 (六) 依規檢討戶外安全梯區劃;地上 2 層設置伸縮縫。 (七) 3 公尺整體性防火間隔規劃友善人行之舖面供民眾通行使用,並考量北向季風調整中庭北側景觀覆土高程。 (八) 屋脊裝飾物應再加強美化露樑、柱設計。

第二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國段 88 地號土地(第四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3 層地下 9 層店舖、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 1 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全案變更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 (二) 容積量 7908.08 平方公尺(40%),加計開放空間獎勵容積量 3222.54 平方公尺(16.3%)、增設停車空間獎勵容積 3954.04(20%),超過其基準容積 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通過。 (三) 申請總增加容積上限 1245.52 平方公尺(6.3%), 同意通過。 (四) 依容移要點第 11 點規定,2 層 S6 店鋪單元面積設置未達 100 平方公尺,同意設置。 (五) 屋頂設置附建設施太陽能板,同意設置。 (六) 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其他 (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七) 空調格柵美化同意設置。 (八) 地面層出入口設有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九) 4 公尺無遮簷人行道留設型式(植栽帶及人行淨寬位置),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十)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本次為全案變更,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十一)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本次為全案變更,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十二) 第六類申請預審事項:本次為全案變更,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十三)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經結構技師簽證檢討後,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十四)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應於專章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沈委員芷蓀確認後通過: (一) 取消 S1 店鋪出入口(臨 30 公尺市政北七路側), 並於原通道位置補植綠化;取消惠中路側及市政北七路公有人行道植栽帶破口設計,考量種植開花性喬木或灌木植栽;臨接西北側鄰地之人行空間順接設計與景觀應加強設計。 (二) 地面層景觀採野花園或固碳量高之植栽種植;屋頂層種植誘鳥誘蝶之植栽種類;陽台增加多樣性及懸垂性植栽種類;建築東向立面增加垂直綠化設計。 (三) 屋頂突出物與屋頂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考量整體性再調整設計。 (四) 停車獎勵電子看板結合開放空間告示牌設置於惠中路汽車車道入口旁;30 公尺市政北七路增設勿暫停停車之標示;空地樹立式廣告招牌加強藝術性重新設計;地面層考量人行停留節點設計調整景觀配置並增設街道傢俱。 (五) 地下層汽車停車位應全面留設線架,以供未來電動車位供電使用。 (六) 地上 2~4 層加強勁度。 參、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