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9/08/15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8年度第12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08/15,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220-2、220-12、220-13、225-198、388-53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5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瑞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偉彥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廣昌段 669-33、669-64、669-65、670、675 地號等 11 筆土地(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21 層地下 3 層餐廳、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 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8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2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8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220-2、 220-12、220-13、225-198、388-53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5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提請審議。 10:40~12:00
第二案:瑞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偉彥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廣昌段 669-33、 669-64、669-65、670、675 地號等 11 筆土地(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 地上 21 層地下 3 層餐廳、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2:00~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2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8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220-2、220-12、220-13、 225-198、388-53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五種住宅區) 地上 15 層地下 5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水錶、開放空間告示牌、街道座椅、案名牌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陽台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本案設計之公用設備及公共設施造型、色彩、舖面、植栽、街道家具之規劃、設計型式及位置, 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水錶、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基地臨接 6 公尺未開闢道路,申請廣場式開放空間,請留設 1.3 公尺以上無障礙人行通道串聯至博館二街,於通道兩側設置植栽綠化,且納入開放空間範圍圖(告示牌公告圖)內標示供公眾通行,則同意獎勵。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屋脊裝飾物造型量體應調整縮減寬度為 2/3,以改善導角及層次光影。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以專章檢討,請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 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 請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公共藝術請於地下室頂版完成前送都審小組委員會議審議: (一) 臨六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側,增設街道家具以形成駐足點,西南側綠化請集中設置,北側請補充街角無障礙坡道。 (二) 取消空地樹立廣告設置。 (三) 基地西北側與東側大門口處,請增加喬木植栽, 另東北側綠化請延伸設計,並於有頂蓋之好望角留設休憩空間,將人行空間集中設計,綠化設施移至臨建築線側,博館二街及西屯路一段 167 巷間請以無外牆外廊設置(原以公共服務空間申請請取消),並考量無障礙空間。 (四) 臨道路側陽台請補充垂直綠化設施。 (五) 請切結夾層不二工。 (六)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第二案:瑞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偉彥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廣昌段 669-33、669-64、669-65、 670、675 地號等 11 筆土地(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21 層地下 3 層餐廳、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 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本案於地面層設置出入口雨遮部分,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水錶,結合具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以專章檢討,請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 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 請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吳委員靜宜確認後通過: (一) 車道出入口請增加警示裝置,車道兩側口袋公園增加街道家具及兒童遊具設施,將公共藝術品移至車道旁口袋公園,並加強公共藝術品石虎與棲地及植栽集中整體規劃設計;車道兩側牆面增植懸垂式植栽,形成綠意空間。 (二) 中清路側行穿線處增加無障礙坡道,公有人行道側增加喬木綠化。 (三) 基地臨接中清路請植雙排喬木增設休憩座椅;中清路與中康路好望角開放性不足,請加大廣場空間並增加休憩或駐足點。 (四) 餐廳旁廣場式開放空間公益性不足,請加大入口空間,並調整餐廳坡道方向,增加廣場開放性、 公益性及街道家具,及補充維管計畫。 (五)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參、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