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8/08/02 都審委員會 第347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08/02,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8/08/02

會議類型都審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347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舜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仁美段 1184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崧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竹興段 11 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347 次會議時間:107 年 8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蔡副主任委員青宏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 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舜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仁美段 1184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基地北側臨 8 公尺計畫道路側留設之景觀步道請以迴路方式順平設計。 (二) 藝術品創作請充分展現地方在地特性,並補充藝術家創作履歷說明。 (三) 請於建築立面增設垂直綠化,並以馬槽盆降版方式種植複層植栽。 (四) 請加強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之設計。

第二案:崧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竹興段 11 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牆、街道傢俱、公共藝術品等設施物之位置原則同意。 (二)建築物窗口設置遮陽、庇雨設施之設置型式與位置原則同意。 (三)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 之設置型式與位置原則同意。 (四)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同意依報告書內容設置。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景觀部分請簡委員伃貞確認後通過: (一)請將店舖 1 調整為開放廣場並加強景觀綠化設計以供公眾使用。 (二)請加強北向及西向人行道綠化面積與喬木種植數量。 (三)請於東向與南向立面增設垂直綠化。 (四)請加強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之設計。 (五)雨水回收量請設置達法定量的一倍。 (六)請認養公有人行道並加強鋪面與行道樹整體性設計。 肆、 臨時提案伍、 散會(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