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03/04 都審幹事會 105年度3月份第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03/0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73 等 1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水源段 145-2 等 10 筆地號(自來水事業專用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自來水公司辦公園區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建築退縮空間有關 2.5 公尺人行通道留設之位置,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湧泉閣水池及其他景觀水池等,應檢附細部設計圖說,提送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5 年度 3 月份第 1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5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張幹事洲滄代理記錄:張玉晏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2 案。 參、 報告案件:無肆、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伍、 提案審議:
第一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73 等 1 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建築退縮空間有關 2.5 公尺人行通道留設之位置, 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雨遮部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三、 本案如需於屋頂層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檢討,一併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四、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3 月 7 日修正完成,3 月 9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3 月 16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水源段 145-2 等 10 筆地號(自來水事業專用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自來水公司辦公園區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湧泉閣水池及其他景觀水池等,應檢附細部設計圖說,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基地未能依規留設 2.5 公尺人行通道供人通行,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三、 本案於總管理處與第四區管理兩幢建物之間設置挑高 2 層樓之風雨走廊,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四、 本案於 8 公尺電台街與 25 公尺雙十路兩側皆設有車道出入口,其出入口設置位置提請委員會審議。 五、 本案如有設置綠籬圍牆之需求,應檢附細部設計圖說及設置位置,提送委員會審議。 六、 依土管要點規定,本基地除應依建築技術規則第 59 條之規定加倍附設停車空間外,應至少再加 200 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惟本案未能加倍附設停車空間,請依規檢附停車需求之分析結果,並研擬替代方案,提送委員會審議。 七、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3 月 7 日修正完成,3 月 9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3 月 16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陸、 決議柒、 臨時動議捌、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