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06/29 都審委員會 第26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06/29,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6/06/29

會議類型都審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261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向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三和段 79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2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73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委員會審議:
  • 一、以下重點審查意見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61 次會議時間:105 年 6 月 29(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向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三和段 79 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2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委員會審議: (一) 汽車出入口請重新檢討,從開放空間及交通連貫性再加強考量,建議不得設置於 6 公尺既成巷道及 10 公尺三榮三路轉彎處,緩衝空間請一併作考量。 (二) 立面空調、工作陽台等請依都市設計角度,再加強設計隔柵、遮蔽美化設計。 (三) 本案開發量體過大造成視覺壓迫感,請加強棟距調整,以利景觀、通風及採光。

第二案: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市鎮北段 273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重點審查意見原則同意: (一) 汽車停車位每戶不足一戶一車位者採增加機車停車位數 60 輛補足。 (二) 開放空間綠帶及舖面呼應海洋波浪意象。 (三) 建築退縮空間人行通道淨寬未達 2.5 公尺且兼供自行車道使用。 (四) 建築物窗口設置庇雨設施、屋頂平台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及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等之型式位置。 (五) 陽台及門窗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垂直綠化因應當地氣候採可移動式盆栽為設置形式。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圍牆增加綠籬搭配設計、公共藝術依委員意見修正並增設 1 座、防風植栽設計。 (二) 目前立面意象看起來過於莊嚴,請就造型意象再加強設計。 (三) 好望角請設置節點休憩的設施設計,內部綠化空間可加強其趣味性、流暢性與可及性。 肆、 臨時動議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