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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幹事會 106年度第4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11/0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7/11/07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幹事會

會議場次106年度第49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德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莊永芳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中清段 6 地號(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川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信段 158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18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本案屋突造型以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檢討,屋頂框架調整變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有關屋頂附建設施(晒衣架)設置數量(變更前:3 座、變更後:4 座)、尺寸變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後始可設置。

議程全文

1 0 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49 次幹事會聯席會議會議時間:106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四會議室主持人:謝總幹事美惠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都市設計幹事意見報告→建造執照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德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莊永芳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中清段 6 地號(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提請審查。

第二案:川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信段 158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提請審查。 伍、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06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49 次幹事會聯席會議會議時間:106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四會議室主持人:賴執行秘書宗達代理 紀錄:彭千毓、鄭碧靜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2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德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莊永芳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中清段 6 地號(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提請審查。 決議: 一、本案屋突造型以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檢討,屋頂框架調整變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上設置街道傢俱,其變更部分請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三、本案屋頂設置曬衣場部分,請檢附變更後細部設計圖說, 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四、請補充說明本類變更事項,並以專章檢討本類提送審查內容(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提請委員會審議。 五、請依各幹事意見修正,於 11 月 15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 (公文+5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 俟通知於 11 月 22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公文+26 冊) 予業務單位排入 11 月 30 日聯席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再修正,惠請來 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川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東信段 158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有關屋頂附建設施(晒衣架)設置數量(變更前:3 座、變 更後:4 座)、尺寸變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後始可設置。 二、 請補充說明本類變更事項,並以專章檢討審查內容(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 請依各幹事意見修正,於 11 月 15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 (公文+5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 俟通知於 11 月 22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公文+26 冊) 予業務單位排入 11 月 30 日聯席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再修正,惠請來 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