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1/12/23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0年度第23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12/23,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盛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余政芳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祥段 107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和段 138、139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聯席委員會審議: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3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盛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余政芳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祥段 107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40~12:10
第二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和段 138、139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3 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盛築建設有限公司委託余政芳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祥段 107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聯席委員會審議: (一) 1 層景觀減少硬鋪面加強植栽綠化設計;與西側鄰地景觀綠化及人行動線應順接設計,西北側交接處喬木往東側移動;北側臨建築線側增植 3 株喬木,並形塑 4 排喬木(含公有行道樹)。 (二) 2 層露臺加強綠化數量;垂直綠化應採固定盆栽方式種植小喬木,並補充自動滴灌系統;空調格柵補充標示高度、間距、深度等詳細尺寸,並加強遮蔽美化設計;店舖空調設備排風高度應達 3.5 公尺以上。 (三) 開放空間範圍內應採全面降版設計,補充標示開放空間告示牌位置且應設置於明顯處,並考量行人視覺縮小尺寸設計;圍牆型式增加變化性再調整設計;樹立式廣告招牌高度應小於 1.8 公尺(含基座)。 (四) 車道與人行道交接處應以人本為主,鋪面採順平、 勿以凹凸材質設計;檢討社區內部垃圾投擲動線, 並於垃圾貯存空間增設通風及採光設計;補充標註垃圾車及店鋪裝卸貨車臨停位置。 (五) 補充標示裝飾物各層剖面及 2 層格柵裝飾物檢討圖說。 (六) 地下 1 層台電受電室位置往東側調整;地下室車道出入處與停車編號 25、26、45、91、116 應考量安全性增設警示裝置或調整位置。 (七) 因應低碳城市,設置 10%低碳充電機車位環保機車充電車位,並補充汽、機車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圖;考量未來電動車設置,加大台電受電室及錶箱室面積並預留垂直管道間及充電線架位置。 (八) 地上 2 層露台設置格柵,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 應於報告書內容專章補充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 (九) 結構設計部分:地上 2 層標示伸縮縫寬度;再檢核地質鑽探報告書內容、地下水位、地梁深度設計,請依在地環境重新考量擋土設施。
第二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和段 138、139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容積移轉面積 6990.63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 10485.95 平方公尺(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消防送水口、自來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空地樹立廣告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請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本案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經報告書專章內容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並經黃委員郁文確認後通過: (一) 補充基地與認養北側綠地關聯性及因應對策,將鄰近學校、學生與綠帶關係納入考量,並增設與基地互動之友善設施;臨接綠地全面退縮 50 公分以上,並以景觀水池取代部分圍牆;基地東側楓香改植耐蔭性樹種。 (二) 西南側好望角增設街道家具形塑停留節點;增設一座公共藝術。 (三) 北向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加強元素設計;臨路側各戶陽台增植小喬木,並以固定式馬槽盆及自動滴灌系統設置;補充店舖空調設備並美化設計。 (四) 1 層車道出入口考量安全性研議調整線型或增設警示設施;基地北側三榮九路與三榮路二段路口認養設置交通號誌;考量未來電動車設置,加大台電受電室及錶箱室面積並預留垂直管道間及充電線架位置。 (五) 結構設計部分:部分易形成短梁效應請再檢核。 三、有關本案行道樹移植計畫依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委員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後同意: (一) 4 棵水黃皮移植位置日照不足,請再調整;補充新植灌木(金露花)數量、規格;新植 6 棵櫸木支架型式及規格尺寸,請補充圖示。 (二) 認養公共喬木、灌木,請增設水龍頭,以利養護澆灌。 參、 散會(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