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04/15 都審委員會 第40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04/15,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廷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安段 223 地號等 15 筆土地(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36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決議摘要
-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委員會審議: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03 次會議議程時間: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13:30~13:35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1 案。 13:35 ~13:40 參、 提案報告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13:40~15:00
第一案: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廷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安段 223 地號等 15 筆土地(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36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本案經 108 年 11 月 28 日第 118 次幹事會聯席會議及 109 年 3 月 19 日第 126 次幹事會聯席會議審查) 15:00~15:10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臨時提案 15:10 柒、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03 次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曾副主任委員文誠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1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 →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廷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安段 223 地號等 15 筆土地(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36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決議: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委員會審議: (一)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採輕量化設計。 (二)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深度超過 1.8 公尺,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 (三) 增加車道出入口、轉彎處安全警示設施及尖峰時刻之交通指揮人員,地下室應有通風、採光設計。 (四) 補充鄰地相關設計圖面,並延續景觀、開放空間、建築物材質及色彩計畫設計。 (五) 一層增加綠化設計,另兩處廣場綠化加強銜接整合設計,公共藝術應更柔和設計。 (六) 建築物立面應配合紋理採跳層、水平等豐富性設計。 (七) 加強建築物各向立面及露臺垂直綠化。 (八) 增加店鋪遮陽庇雨設施,空調格柵尺寸間隔應為 10 公分以下。 (九) 案名柱與街道家具再調整設計。 (十) 6 公尺現有巷道與 8 公尺計畫道路側再退縮設計。 肆、 臨時提案伍、 散會(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