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1/10/27 都審委員會 第47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10/2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1/10/27

會議類型都審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473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溝背段 105 地號(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惠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洲際段 943、944、1025、1026、1027 等 8筆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 經委員會審議本案容積移轉面積 4039.43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 6059.14 平方公尺(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73 次會議議程時間:110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9:00~9:10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 (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9:10~10:40

第一案: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溝背段 105 地號(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10:40~12:10

第二案:惠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洲際段 943、 944、1025、1026、1027 等 8 筆地號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本案涉及建設局公有行道樹認養或移植事宜) 肆、 臨時提案 12:10~12:30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73 次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主席:蔡副主任委員青宏代理壹、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溝背段 105 地號(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 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 (牆 、 版 )超過立面長度 2/5、深度超過 1.8 公尺, 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等,同意設置。 (三)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四)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 、 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基地鄰近建案環境喬木應採一致性設計;基地西南臨建築線側增植喬木;基地東北側景觀水池補充水循環說明並往西側微調;基地東西兩側共三處中庭增植喬木;公有人行道加大樹穴設計。 (二)地界線圍牆增加透空率設計,東北側以灌木或水池等其他方式取代圍牆設置並退縮增加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 (三)屋頂層增植小喬木或大灌木;2 樓露臺增加綠化;垂直綠化應考量維養方式及安全性。 (四)公共藝術增加夜間燈光設計並補充與地面固著方式;街道家具考量對向式及互動性設計;消防送水口及水錶加強設計並降低高度。 (五)裝飾物補充剖面詳圖;出入口雨遮檢討應依規計入建築面積及樓地板面積;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增加透空率以利植栽生長;屋頂曬衣架勿與屋突共構並採輕量化材質設置;戶外安全梯開放性再加強。 (六)補充基地周邊 100 公尺範圍內人行動線分析之課題及是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施工車輛暫停區需針對不同施工階段之車輛暫停位置及影響基地之位置分析。 (七)汽機車車道寬度補充寬度尺寸標示;一層車道出入口及 B1 汽機車動線交織處增加警示設施。

第二案:惠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明聰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洲際段 943、944、1025、1026、1027 等 8 筆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 經委員會審議本案容積移轉面積 4039.43 平方公尺 (40%),總獎勵面積 6059.14 平方公尺(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 (一)屋頂層綠化圖面補充配置及相關剖面詳圖。 (二)公共藝術尺寸放大設計。 (三)機車車道調整設置於基地南側臨 10 公尺計畫道路側。 (四)基地南側設置雙排喬木,休憩木平台考量無障礙使用增設坡道設計;基地西側增加喬木數量設置。 (五)垃圾貯藏空間應放大設置,並調整內部及外部清運動線設計。 (六)建築立面造型及框架式屋脊裝飾物重新設計。 (七)檢附交通技師簽證;加大車道寬度。 (八)補充基地周邊 100 公尺範圍內人行動線分析之課題及是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施工車輛暫停區需針對不同施工階段之車輛暫停位置及影響基地之位置分析;補充汽機車出入口選擇方案說明。 三、有關本案行道樹移植計畫依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委員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後同意: (一)公有人行道喬木位置應與基地喬木三角栽植交錯設置,以利植栽生長。 (二)配合大樓出入口,同意調整植栽位置,以植栽帶加大樹穴並補植灌木。 (三)崇德八路補植 1 株桃花心木。 貳、臨時提案參、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