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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8年第137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12/05,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9/12/05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8年第137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鴻邑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興段 148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4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楓樹段 759、759-1、759-2、760、765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二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8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3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鴻邑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興段 148 地號土地 (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0:40~12:10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楓樹段 759、759-1、 759-2、760、765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二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2:10~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3 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曾副主任委員文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鴻邑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興段 148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申請容積移轉 3142.17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 4713.24 平方公尺(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案名牆、開放空間告示牌及公共藝術品等設施物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四) 本案門窗設有空調格柵美化部分,同意設置。 (五) 本案於地面層出入口設有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 請補充開闢計畫並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如無法開闢請改以廣場式開放空間獎勵係數檢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縮小比例,增加透空率),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位置調整至旱溪西路二段),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請以專章檢討,標示 「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依建築師會議承諾增植喬木數量達 100 棵以上作為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店鋪停車需求內部化,地下一層機車停車空間主要動線應加寬至 2.5 公尺,無障礙停車空間考量使用性再調整。 (二) 基地東北側考量周邊環境調整設計,臨 15 公尺旱溪西路二段側減少硬鋪面增加喬木及綠化面積。 (三) 基地西側臨接兒童遊樂場用地,預留人行動線及調整垃圾車出入動線,並集中綠化面積設計,增加行人駐足點。 (四) 基地南側廣場式開放空間人行動線開口加大增加可及性、增植喬木植栽及縮小案名牆尺寸、調整位置,部分材質改以玻璃材質增加開放空間可視性。 (五) 街道家具高度及材質再調整。

第二案: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森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楓樹段 759、759-1、759-2、760、765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二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及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本案門窗設有空調格柵美化部分,同意設置。 (四) 本案於地面層出入口設有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五) 本案於主要道路設置汽、機車進出口,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基地南側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請補充開闢計畫並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惟現況及建築線指示圖(標示已開闢完成)供通行使用,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係數檢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則同意設置。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標示「裝飾柱(牆、 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預審委員)同意,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認養基地東側公有人行道。 (二) 汽、機車道出入口增設地面警示設施,地下機車停車編號 77 考量安全性,請調整。 (三) 一層景觀減少硬鋪面,增植喬木增加綠化面積及街道家具。 (四) 基地西南側沿街道步道式不等寬開放空間公私領域請予以區隔,並加強設計供行人休憩空間。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