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01/19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6年度第2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1/19,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 、 開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1055 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賴建名等 5 人委託梁家凱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福段 26 等 4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本案申請人於 106 年 1 月 16 日來文表示報告書資料未齊,申請撤案,同意申請展延於後續會議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6 年 01 月 19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1 案撤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 、 開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55 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會: (一) 4 公尺不等寬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臨各向道路之外牆均應自建築線退縮至少 5 公尺為原則。 (二) 臨 10 公尺道路側,管委會空間門廳部分,請退縮至少 9 公尺為原則,加強其公益性。另綠化延伸至室內。加強整體層次。 (三) 建築立面請加強設計,增加其豐富性(如深窗等設計)。另垂直綠化請配合立面修正並加強。 (四) 請加強 2 樓露臺之綠化。 (五) 公共藝術品請以藝術家為創作者,並補充相關資料。另請融合好望角一併設計。 (六) 地下室增設 1 座樓梯。 (七) 結構部分於夾層結構柱請修正設計。
第二案:賴建名等 5 人委託梁家凱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新福段 26 等 4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本案申請人於 106 年 1 月 16 日來文表示報告書資料未齊,申請撤案,同意申請展延於後續會議審議。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