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9/07/18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8年度第116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07/18,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105、120 地號等 2 筆土地(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原段 140-1 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基地內通路採雙向通行請考量道路寬度,請妥善處理衍生之外部性交通量,並加強說明基地與鄰地連通方式,請修正後再提送聯席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1 6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8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105、120 地號等 2 筆土地 (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申請容積移轉面積 4,310.50 平方公尺(40%), 總獎勵面積為 5,416.34 平方公尺(50.26%),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原則同意。 (二) 本案於屋頂層設置曬衣架,同意設置。 (三) 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公共藝術品、樹立式廣告招牌(10 處)、案名牆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於淨高 6 公尺範圍內設置繫樑部分,非屬繫樑部分之裝飾物請取消,則依內政部營建署 88.12.03 營署建字第 35382 號函釋,因結構需要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以專章檢討,請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 並依報告書內容(本案深度 1.45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請依下列事項修正,空地招牌與街道家具、廣場鋪面形式請吳委員靜宜確認後通過: (一) 請補充鄰地高程、鋪面材質、植栽等配置以加強與本案開放空間之延續性設計;增植公有人行道樹設置帶狀植栽穴以形成雙排喬木林蔭道,加強臨育賢路側街道家具與動線趣味性設計。 (二) 垂直綠化請增加植栽種類,並於非工作陽台處增設垂直綠化,店鋪 S6 與 S7 店鋪上方露臺請設計景觀綠化。 (三) 廣場式開放空間入口兩側店鋪 S6、S7 請往內退縮,出入口圍蔽性過強請加強導入行人進入設計, 並增設街道家具供行人通行;街角廣場請增設家具休憩座椅與燈光,臨店鋪 S2 側牆面請加強設計,店鋪 S1 開門位置請勿靠牆邊設置。 (四) 公共藝術與屋脊裝飾物請加強夜間燈光設計,垃圾儲存空間請增設洗手台,開放空間告示牌位置請移置明顯處。 (五) 請規劃適量停車位供 10 間店鋪衍生的顧客停車使用,請於基地內設置自行車停車空間,請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第二案: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原段 140-1 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一、基地內通路採雙向通行請考量道路寬度,請妥善處理衍生之外部性交通量,並加強說明基地與鄰地連通方式,請修正後再提送聯席委員會審議。 參、 散會(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