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05/20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03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05/20,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臺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委託江常沛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上石碑段 2035 等 1 筆地號(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4 層地下 2 層商場、餐廳、辦公室增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 寶贊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陳頁 2 / 2明偉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錦村段 185-113 等 1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本次變更設計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暨幹事會審議:
- 一、 請規劃單位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委員與幹事意見,以及現場建築師承諾事項修正,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會議紀錄全文
頁 1 / 2 105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3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鄭委員明裕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 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 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臺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委託江常沛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上石碑段 2035 等 1 筆地號(第三之二種住 宅區)地上 4 層地下 2 層商場、餐廳、辦公室增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次變更設計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暨幹事會審議: (一) 請加強地面層廣場空間與機車停放區及行人空間的整體規劃,並提出實質戶外環境改善方案。 (二) 請檢附相關圖說詳細說明新增六座光柱設置位置與植栽槽關係,及如何區劃機車違停亂像以形塑舒適行人空間。
第二案:寶贊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陳頁 2 / 2 明偉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錦村段 185-113 等 1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請規劃單位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委員與幹事意見,以及現場建築師承諾事項修正,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一) 太陽能發電部分請依原核准書圖設置,並請額外再檢討增加 1/4 以上設置面積。 (二) 同意本案壹層變更後之喬木種類;另屋頂綠化面積不得少於變更前之數量並標明屋頂層喬木之種類。 伍、 散會(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