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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7年度第6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05/2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8/05/24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7年度第69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新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銘誼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大新段 463、464 等 2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80、281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6 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7 年 5 月 2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新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銘誼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大新段 463、464 等 2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14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開放空間設置公共藝術、告示牌及街道傢俱等設施物原則同意。 (二) 屋頂附建設施 (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原則同意。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鄰接大墩十四街開放空間請設置雙排喬木栽植。 (二) 本案為住變商案件,地上 1~3 層限制商業使用, 請考量商業使用設置獨立出入動線。 (三) 請加強垂直綠化並請採馬槽型式設計。 (四)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第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五) 本案位於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地區,請依據地質法規定檢討其開挖率。

第二案: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德段 280、281 等 2 筆地號 (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開放空間設置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原則同意。 (二) 建築物窗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原則同意。 (三) 屋頂附建設施 (曬衣架 )設置型式及位置原則同意。 (四)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本案開放空間景觀、設置水錶及消防送水口位置及型式請黎委員淑婷確認,其立體綠化部分請黃委員文彬確認,並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鄰接環中路側開放空間請適度退縮,並增植 1 排喬木,塑造 3 排喬木林蔭大道。 (二) 鄰接 6 公尺計畫道路開放空間請再退縮 1 角隅至入口雨遮旁牆齊平,塑造供行人駐足、休憩空間。 (三) 臨青海南街開放空間請增植 1 排喬木。 (四) 景觀圍牆實牆請降低高度為 50 公分,其餘可以透空欄杆,增加其通透性。 (五) 案名牆、水錶、消防送水口之一體設施,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請適度縮小比例,同意設置。 (六) 北向及南向立面上廣告字樣請補充其字體形式、 大小及夜間照明並經廣告物許可後方可設置。 (七)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牆、板)部分,請標示 「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同意依報告書內容設置。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