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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2年度第28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3/05/11,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3/05/11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2年度第283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238 等 1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晟億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台中市東區旱溪段 318-1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83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2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李主任委員正偉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30

第一案: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238 等 1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30~12:10

第二案:晟億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台中市東區旱溪段 318-1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8 3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2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238 等 1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自來水錶、消防送水口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建築物窗口及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 汽、機車車道出入口設置於 10 公尺文心街 231 巷,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北側臨接 4 公尺未開闢計畫人行步道,無法完成道路開闢,惟起造人切結承諾梧棲區忠孝段 237-13 地號土地道路範圍於使用執照核發前開闢,故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申請獎勵,惟獎勵係數以 1 檢討;開放空間與鄰地間高程差甚大,考量安全需求設置高度 120 公分以下 2/3 透空安全欄杆,同意設置, 另應切結於鄰地完成開發後,需自行拆除該安全透空欄杆;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補充都市計畫套繪基地位置圖,範圍應包含周遭公共設施等重要節點;加強基地開發前後臨接計畫道路開闢及現有道路分析說明。 (二) 地面層東側開放空間增加行人休憩駐足停留空間;社區出入動線與景觀應整體性設計,避免碎化景觀;減少景觀鋪面材質種類。 (三) 地面層南側容移 3 公尺退縮範圍內增植 10 株以上喬木;地面層北側臨 4 公尺人行步道側植栽綠化,再行留設 2.5 公尺以上人行步道並與兩側道路順平串接設計。 (四) 車道磚鋪面勿採凹凸面材質設計,調整地下室機車停車位置鄰近基地西側設置。 (五) 取消消防送水口懸垂性植栽設計;公共藝術加高至 2 公尺以上並補充夜間照明;景觀造型牆加強設計及透空友善性;減少照樹燈設置,增加安全性照明設備。 (六) 2 層露臺及屋頂層增植小喬木及複層式植栽設計; 加強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考量節能檢討空調設置位置。 (七) 檢核屋突梁上柱;結構系統動力週期過軟,地上 1、2 層應再加強結構設計。

第二案:晟億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台中市東區旱溪段 318-1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開放空間告示牌、消防送水口及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地面層出入口設有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三) 本案南側自由路四段側 2.5 公尺人行淨寬部分留設於 4 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外,同意設置。 (四) 依土管要點第 13 點第 1 項,本案南側自由路四段屬須留設騎樓範圍,依同點第 10 項規定,本案無留設騎樓,改為留設 4 公尺無遮簷人行道, 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七)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基地北側街角廣場增植喬木及複層性植栽,並配合街道傢俱形塑停留節點增加街角廣場自明性; 公共藝術位置調整至基地北側;地面層管委會使用空間 A、B 旁增植小喬木。 (二) 13 及 14 層露臺臨建築線側增植 2 株以上小喬木; 東向立面加強植栽綠化設計。 (三) 開放空間告示牌應自建築線退縮 50 公分以上設置。 (四) 雙塔之間地面層大梁應加強檢核軸力及剪力傳遞。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