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9/11/15 都審幹事會 108年度11月份第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11/15,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9/11/15

會議類型都審幹事會

會議場次108年度11月份第2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錦村段 307、307-3、308、308-1、309 地號等 14 筆土地(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危老重建案件)。
  • 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寬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63 地號土地(第七種商業區)地上 20 層地下 5 層商場、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依各幹事意見修正後排入 12 月 11 日委員會審議,請規劃單位備妥模型及簡報資料,由設計建築師簡報(建築師不克親自出席者請檢附委託書)。
  • 依各幹事意見修正後排入 12 月 11 日委員會審議,請規劃單位備妥模型及簡報資料,由設計建築師簡報(建築師不克親自出席者請檢附委託書)。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8 年度 11 月份第 2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下午 2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蔡總幹事青宏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 2 案。 參、 審議流程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 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錦村段 307、 307-3、308、 308-1、309 地號等 14 筆土地 (第一種商業區 、第二種住宅區) 地上 18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本案為危老建築物案件

第二案: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寬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63 地號土地(第七種商業區 )地上 20 層地下 5 層商場、辦公室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提請審查。 伍、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8 年度 11 月份第 2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王股長靜儀代理紀錄:傅綺嫻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2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錦村段 307、307-3、308、308-1、309 地號等 14 筆土地(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8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危老重建案件)。 決議: 依各幹事意見修正後排入 12 月 11 日委員會審議,請規劃單位備妥模型及簡報資料,由設計建築師簡報(建築師不克親自出席者請檢附委託書)。 提請委員會審議項目: 一、 都市設計審議部份: 1. 詳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五)。 2. 詳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一)。 3. 詳都市設計科幹事意見:(一)第 1~4 項、(二)第 1~3 項。 幹事查核意見: 二、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 (一) P.5-2-3,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下簡稱土管要點) 第 7 點設計檢討,請補充建築面積檢討之參考頁面。 (二) P.5-2-3,土地要點第 8 點設計檢討,請補充開挖面積檢討之參考頁面。 (三) P.5-2-5,土地要點第 11 點設計檢討,請補充店鋪面積檢討之參考頁面。 (四) P.5-3-2,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第十四點設計檢討,「(四)」應為誤繕,請修正。 (五) 本案申請獎勵容積總量 (含容積移轉 )超過基準容積 40%,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 (一) 本案申請裝飾物超過 1.8 公尺,請依規提送友善環境回饋綠覆率計畫、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等,提請委員會審議。 (二) 基地臨接現有巷道部分退縮規定請釐清。 (三) 管委會使用空間請依規標註管委會使用用途。 (四) 請釐清宅配室、信箱區、資源回收室等空間是否計入容積。 (五) 補充防空避難空間相關檢討及地下室免計容積檢討。 四、交通規劃科幹事意見: (一) 請調查基地週邊是否有其他新建工程,請將其背景資料、 衍生交通量及交通量指派等納入補充服務水準分析。 (二) 各樓層轉彎斜坡道及停車場出入口適當位置,請裝設警示燈及反射鏡並於平面圖上標示清楚。 (三) 請確認停車需求及格位數是否足夠將需求內部化。 五、公園景觀管理科幹事意見: (一) 馬路行穿線動線出入口斜坡道請以扇形方式設置(避免設置畚箕型斜坡道),並設置警示帶涉及排水溝蓋設置部分,請考量現況清淤需求留設清潔孔,水溝蓋應優先考量採化妝蓋板方式設置。 (二) 景觀植栽配置平面圖(喬木),請標示樹木種植間距,倘有設計樹穴寬度不小於最小寬度 1 公尺*1 公尺並以帶狀樹穴進行設計,灌木種植建議採三角種植法;植栽表 (灌木、草花)植栽表尺標示「樹高」應為「高度」,「樹冠寬」應為「寬度」。 (三) 人行鋪面材質設置請考量防滑性能,以維護雨天行走安全,基地各主要出入口及主要動線請注意須符合營建署無障礙步道之相關規範。 (四) 人行道認養請依規提送「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審查,涉及現有行道樹移植計畫請依規提送「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公園景觀管理科」審查。 六、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 依所附圖說(P.4-13-4、P.4-13-5),本案設置正面式招牌 2 處、空地樹立廣告 1 處,尚符規定,惟(P.4-13-4)北向招牌位置示意圖請修正東、南向,後續請依規申請廣告物許可。 七、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一)依相關審議規範檢討,書件缺漏或不符規定如下: 1. 依第 16 條第 6 款規定,本案設置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 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2. 依第 16 點第 8 款規定,本案陽台設置欄柵,提請委員會審議。 3. 依第 16 點第 4 款,本次建築物地面層出入口設置雨遮, 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4. 依第 16 點規定,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自來水錶等設施物,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5. P.2-5,請依第 5 點第 1 款規定,基地分析部分請說明設計標的位置、套繪鄰近建物位置、說明其鄰近建物立面材質顏色及建築風格型式、鄰近建築物車道出入口位置、鄰近重要自然及人文資源,並請套繪分隔島植栽、 行道樹位置。並檢討相鄰基地之帶狀開放空間及人行空間連續性說明。 6. P.5-4-2,請依第 14 點第 5 款規定劃設需維持至少二點五公尺人行步道淨寬為原則。 7. P.5-4-2,請依第 14 點第 7 款規定法定空地面積每滿六十四平方公尺,至少植樹一棵喬木,非實設空地。 8. 依第 19 點規定,請以剖面圖+現況照片示意方式專章說明基地及鄰地鋪面延續性及順平無障礙,包含與鄰地公共人行步道地坪高程齊平、基地內公共開放空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為連續鋪面及基地內車道進出口與兩側人行道鋪面高程齊平並設置斜坡,請補充鄰地現況照片, 俾利委員審查。 9. P.4-19,請依第 16 點第 11 款規定,建築基地施工圍籬應置綠圍籬,並應以 1/2 以上面積植栽綠化,請於平面圖標示圍籬長度。 10.P.5-4-3,請依第 20 點規定重新檢討機車停車位數量。 (二)其他事項: 1. 本案容積移轉量加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獎勵共 6,274.5 平方公尺(69%),已超過基準容積 40%,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確認,請檢附容積移轉設計初步概念及容移前後量體模擬差異性比較圖說,友善環境設計對策請提出具體性策略說明提送委員會審議。 2. 本案申請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依規專章(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應提請委員會審議。 3. 本案裝飾柱版牆構造物,倘超過 1.8 公尺之裝飾物,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等提請委員會審議。 4. P.1-1,申請書地下室開挖率請依規檢討。 5. P.4-20,本案設置兩種型式圍牆,請補充詳圖,並請劃設容移與圍牆關係之剖面圖。 6. P.4-2-3,相關圖面請套繪土管規定退縮線圖例。 7. 報告書圖面補充各側臨路之指北針、比例尺、路名、路寬,並標註相關地坪高程。 8. P.4-7,請補充本案公共藝術基座材質,另本案公共藝術文字標示位置有誤,請檢核,本案設置兩處公共藝術請各別標示尺寸。 9. P.4-8-2,錫蘭葉下株似為有毒物種,建議更換或設立告示牌。 10.P.4-9-1,綠化面積請標示長寬尺寸,俾利檢核計算式。 11.P.4-2-1,垃圾臨停位置建議請勿設置於退縮開放空間範圍內。 12.P.5-4-2,法規對照頁碼有誤(第 15 點),請再檢核。 13.請補充本案危老核定獎勵相關函文。 14.本案為都審案件,建議結構章節移除。 15.P.2-3,請補充本案車道出入口進出位置。 16.P.4-13-1,請補充本案垂直綠化之槽體材質、噴灌、排水系統及固定方式,並分別填寫標準層及植栽總數。 17.有關「都市設計審議書件查核表」附件項目補附資訊公開相關圖說(含基本資料表、壹層景觀平面圖、量體透視圖),基本資料與相關圖面請於申請審定書階段更新至最後版本。

第二案: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寬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63 地號土地(第七種商業區)地上 20 層地下 5 層商場、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依各幹事意見修正後排入 12 月 11 日委員會審議,請規劃單位備妥模型及簡報資料,由設計建築師簡報(建築師不克親自出席者請檢附委託書)。 提請委員會審議項目: 一、都市設計審議部份: 詳都市設計科幹事意見:(一)第 1~4 項。 幹事查核意見: 一、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 (一) 請補充土管要點第 9 點第 4 項開放空間檢討內容。 (二) 請確認修正土管要點第 16 點對照頁面(P.5-2 頁應為 P.5-1 頁、P.4-25~27 頁應為 P.4-19~21 頁)。 (三) P.5-7 頁,請補充一層平面圖色塊圖例。 二、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 (一) 請檢附建造執照掛件申請書。 (二) 請檢附第一類謄本。 (三) 請釐清本區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倘有應於建造執照核准前檢附經審查通過之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報告書。 (四) 請確認結構樑(過樑)面積計入建築面積檢討。 (五) 建築物外牆裝飾柱、版深度,若超過 1 公尺部分,請依規檢討,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六) 請檢討無障礙建築物專章、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施、 建築物安全維護設計,倘設有升降機應檢討遮煙區劃, 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停車空間應檢討車道及斜率。 (七)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部分由設計建築師依規檢討簽證負責。涉及其他審議部分:都市設計審議、交通影響評估、 地質敏感區調查評估審查、特殊結構審查、綠建築標章、 智慧建築標章,另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本案是否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三、交通規劃科幹事意見: 本案已另提送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書予本局審查,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內附之交通影響評估資料,請以提送交通局審查之報告內容進行更新。 四、公園景觀管理科幹事意見: (一) P.3-12 1F 景觀配置平面圖(喬木),請標示樹木種植間距, 並附上法定應植栽數量計算公式,倘有設計樹穴寬度不小於最小寬度 1 公尺*1 公尺並以帶狀樹穴進行設計, 臨建築物旁之喬木請保留 1.5 公尺之生長空間,並將喬木成樹後樹冠開張範圍納入考量,喬木所需覆土最低深度標準為 120 公分,灌木種植建議採三角種植法。 (二) P. 3-13 1F 景觀配置平面圖(灌木、地被、草花)、P.3-15 8F 景觀配置平面圖(灌木、地被、草花)、P.3-17 RF 景觀配置平面圖(灌木、地被、草花)植栽表尺標示「樹高」 應為「高度」,「樹冠寬」應為「寬度」。 (三) 馬路行穿線動線出入口斜坡道請以扇形方式設置(避免設置畚箕型斜坡道),人行道鋪面材質設置請考量防滑性能,以維護雨天行走安全,涉及排水溝蓋設置部分, 請考量現況清淤需求留設清潔孔,水溝蓋應優先考量採化妝蓋板方式設置。 (四) 人行道緣石設置高度以 15 公分為限,並與建築物車道出入口範圍邊界外既有人行道或騎樓地銜接順平。 五、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 依所附圖說(P.3-44),本案設置正面式招牌 14 處,尚符規定,後續請依規申請廣告物許可。 六、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一)依相關審議規範檢討,書件缺漏或不符規定如下: 1. 依第 16 條第 6 款規定,本案設置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 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2. 依第 16 點第 4 款,本次建築物地面層出入口設置雨遮, 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3. 第 16 點第 8 款,本案於門窗或陽台設置欄柵超出牆面 1 公尺者,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4. P.3-47,依第 16 點規定,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等設施物,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5. 請依第 5 點第 1 款規定,基地分析部分請說明設計標的位置、套繪鄰近建物位置、說明其鄰近建物立面材質顏色及建築風格型式、鄰近建築物車道出入口位置、鄰近重要自然及人文資源,並請套繪分隔島植栽、行道樹位置。並檢討相鄰基地之帶狀開放空間及人行空間連續性說明。 6. 請依第 14 點第 5 款規定劃設需維持至少二點五公尺人行步道淨寬為原則。 7. P.3-22,請依第 16 點規定分棟檢討屋頂綠化之綠化比例至少應達三分之一以上為原則。 8. 依第 19 點規定,請以剖面圖+現況照片示意方式專章說明基地及鄰地鋪面延續性及順平無障礙,包含與鄰地公共人行步道地坪高程齊平、基地內公共開放空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為連續鋪面及基地內車道進出口與兩側人行道鋪面高程齊平並設置斜坡,請補充鄰地現況照片, 俾利委員審查。 9. 請依第 21 點規定,垃圾貯存空間請補充通風處理及排水設備接通汙水處理設施,倘作商業使用,請加倍檢討。 10.請確認本案是否達臺中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智慧建築設計及規劃再生能源達一定比例之建築規模規定,並檢附對照內容。 (二)其他事項: 1. 報告書圖面補充各側臨路之指北針、比例尺、路名、路寬,並標註相關地坪高程。 2. P.1-1,申請書交通影響評估欄位請勾選,P.1-3,書件查核表內容及頁碼有誤,請更正。 3. P.2-2~P.2-4,請清楚標示基地位置。 4. P.3-2,請補充垃圾臨停空間及店鋪、辦公室及住宅垃圾投擲動線,以及無障礙等出入動線於相關圖面一併標示,以表示整體聯繫關係。 5. P.3-8,天際線應以地形圖為底圖,套繪基地與鄰房平面圖,並標示周遭建築物材質、顏色、建築風格及照片示意圖。 6. P.3-18,請補充計算式文字說明,俾利檢核。 7. P.3-27,景觀植栽介紹表請補充植栽特性說明,包含: (1)植栽表需備註開花季節;(2)加強生態功能性說明(如誘蝶誘鳥、樹冠開張性、減碳量等)。 8. P.3-28,請補充本案陽、露臺垂直綠化植栽表,及槽體材質、噴灌、排水系統及覆土深度,並分別填寫標準層及植栽總數。 9. P.3-50,施工綠圍籬立面圖與平面圖數值請一致,請再檢核。 10.有關「都市設計審議書件查核表」附件項目補附資訊公開相關圖說(含基本資料表、壹層景觀平面圖、量體透視圖),基本資料與相關圖面請於申請審定書階段更新至最後版本。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臨時動議柒、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