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2/03/23 都審委員會 第50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2/03/23,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漢宇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竹興段 97、98、98-1 地號等 3 筆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7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委託胡榮俊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和平段 916、982、983、1025 等 4 筆地號(公園用地)地上 2 層興農里、永寧里、永安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503 次會議議程時間:11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9:00~9:05 簽到 9:05~9:10 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9:10~10:40
第一案:漢宇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竹興段 97、98、98-1 地號等 3 筆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7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本案涉及建設局公有行道樹認養或移植事宜) 10:40~12:10
第二案: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委託胡榮俊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和平段 916、982、 983、1025 等 4 筆地號(公園用地)地上 2 層興農里、永寧里、永安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肆、 臨時提案 12:10~12:30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503 次會議紀錄時間:11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曾副主任委員文誠代理壹、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漢宇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獻叡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竹興段 97、98、98-1 地號等 3 筆地號(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7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本案為全案變更設計案件,變更項目為 : 總樓地版面積、公共開放空間、建築造型及色彩、綠化植栽公共藝術 、 車道出入口位置 、 停車空間配置,同意變更。 (二)容積移轉面積 2670.86 平方公尺(30.85%),總獎勵面積 4402.65 平方公尺(50.85%),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同意設置。 (四)外牆裝飾柱(牆、板)倘設置超過立面長度 2/5 或大於 1 公尺部分請標示「裝飾柱(牆)不計入產權」; 深度超過 1.8 公尺,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等同意設置。 (五)4 公尺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化及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自行車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沈委員芷蓀確認後通過: (一)容積移轉友善環境對策增加基地西北側街角廣場留設人行步道及停留節點供公眾通行使用;基地臨南興二路側適度縮小破口寬度並補植景觀植栽,基地東北側車道出入口處放大設計。 (二)垂直綠化植栽應為懸垂性、開展性及誘蝶等並配合日照方向選擇植栽種類,玻璃欄杆應與台度脫開設計;增加西向建築立面垂直綠化設計。 (三)取消1層投樹燈設置;景觀牆降低高度至2.5公尺以下, 景觀牆 B、C、D 適度增加透空並調整設計增加視覺穿透性減少阻隔性;基地 2 側臨路側增設街道家具數量;公共藝術補充結構說明,應包含結合固著方式及材質種類。 (四)補充變更設計前後汽機車道出入口設置位置選擇方案之比較說明;補充基地對周邊交通影響之改善計畫;補充垃圾車臨停空間;地下室補充車道之聲響式警示設施; 施工車輛暫停區需針對不同施工階段之車輛暫停位置及影響基地之位置分析;補充基地周邊 100 公尺範圍內人行動線分析之課題及是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五)出入口雨遮應依規檢討;裝飾物應補充剖面相關說明;1 層防災中心之開門應往逃生方向開啟;地下室防空避難室及 1 層夾層泳池之管委會空間應依規檢討。 三、本案行道樹移植計畫依景觀及植栽委員意見及補充相關文件再提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委員審議。 (一)報告書行道樹誤植部分:植栽種類及數量請釐清。 (二)既有 16 株榔榆,建議進行健檢,若生長良好、樹形優美者,則可考量現地保留。
第二案: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委託胡榮俊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和平段 916、982、983、1025 等 4 筆地號(公園用地)地上 2 層興農里、永寧里、永安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一)本案為公園用地應減少硬鋪面增加透水性鋪面,並大量栽植喬木植栽綠化;北側臨路側、停車場及多功能活動廣場增植喬木及複層式植栽綠化設計;取消建築階梯並採順平設計。 (二)考量遮陽、通風及因應公園整體意象重新調整建築立面及開窗型式,並補充空調設備位置及美化等相關詳圖;減少建築立面設置 LOGO 字數重新設計; 取消建築立面夜間照明向下照投光燈並調整設計。 (三)屋頂層增加喬木複層式植栽綠化設計並補充太陽能版設置詳圖及模擬圖(含基座)。 (四)街道家具考量人性化使用增設至少 1 處扶手並採輕量化設計;遊戲場減少水泥化並考量趣味性調整設計。 (五)交通影響分析應洽交通技師協助;北側車道出入口 2 處整合為 1 處並往東側調整位置;補充基地周邊現況停車供給需求及大眾運輸方式(含 iBike)之調查分析資料並評估本案規劃供公眾停車使用配置; 補充評估活動中心活動期間交通流量及進出動線等相關分析。 (六)釐清基地範圍與北側道路境界線及建築線位置關係,並補充北側進出通行使用之相關文件;依規檢討建築物使用用途名稱及多目標使用核准之用途說明。 貳、臨時提案參、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