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2/04/1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1年度第245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2/04/1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157、158、159-3、159-7等 4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仁宏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南簡段 410-2、411-1 等 2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4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1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157、158、 159-3、159-7 等 4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 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40~12:10
第二案: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仁宏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南簡段 410-2 、 411-1 等 2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4 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1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勝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忠孝段 157、158、159-3、159-7 等 4 筆地號(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式招牌結合街道家具、街道家具、公共藝術、自來水錶、消防送水口、開放空間告示牌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請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同意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西側開放空間臨溝渠,考量安全需求設置高度 120 公分以下 2/3 透空安全欄杆,同意設置,惟該範圍請勿計入開放空間奬勵面積,另應切結於鄰地水溝未來倘加蓋,需自行拆除該安全透空欄杆;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三)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四)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修正後由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五)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並經預審委員吳委員靜宜確認後通過: (一) 補充基地周邊水圳及現有巷道現況;基地北側沿街面以雙排喬木設計;基地南側圍牆增加透空性, 並以自然正面開放景觀、增植喬木及複層式植栽設計;內凹型開放空間過於碎化,應以 3 處不同主題之口袋公園重新規劃,增加開放性及可及性, 並設計多樣化景觀、增植喬木及形塑停留節點。 (二) 開放空間應全面降版,勿配置突出地面之樹穴; 減少空地樹立廣告數量為 2 座並整合設計。 (三) 地上 1 層西側建築物重新檢討無障礙廁所路徑及垃圾投擲動線。 (四) 加強屋突層及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補充曬衣架材質。 (五)車道出入口鄰近彎道應增設相關管制措施,以確保右進右出動線規劃;車道出入口增設聲響式警示設施;店鋪停車需求內部化請依規辦理;預為規劃施工車輛暫停區及進、離場規劃,另針對不同施工階段之車輛暫停位置及影響基地之位置分析。 (六) 因應未來電動車設置請考量台電配電場所及錶箱室面積,並應設置垂直管道間及充電線架位置。 (七) 檢核環梁層梯廳樓板的剪力傳遞及擋土應力分析, 另應補充水浮力檢討。
第二案: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仁宏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梧棲區南簡段 410-2、411-1 等 2 筆地號 (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 , 同意設置。 (三)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 , 結合景觀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四)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1 層景觀北側規劃雙排喬木,東、西側廣場式開放空間增加綠化植栽;南側陽台增加垂直綠化。 (二) 公共藝術考量都市紋理、建築語彙與建築量體比例等重新設計或增加公共藝術「萌芽」數量及加大尺寸。 (三) 1 層車道出入口鋪面以人行為主之型式規劃設置。 (四) 街道家具應配合開放空間整合設計補充各樣態尺寸設計大樣圖;開放空間告示牌調整基腳設計。 (五) 勿以花台形式包覆公共藝術,並調整公共藝術基座配合景觀設計;補充公共藝術固定方式。 (六) 各棟建築物地上 2 層應設置伸縮縫;檢核梁上柱。 (七) 因應未來電動車設置請考量台電配電場所及錶箱室面積,並應設置垂直管道間及充電線架位置。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