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07/29 都審委員會 第415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07/29,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碧柳段 175、176 地號土地(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2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15 次會議議程時間:109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樓 801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9: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9:05~9:10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9:10~10:40
第一案: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碧柳段 175、176 地號土地(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2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0:40~12:00 肆、 提案報告:都市設計審議法規修法內容,提請討論。 伍、 臨時提案 12:00~12:30 陸、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2:30 柒、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15 次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新市政文心樓 801 會議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1 案、提案報告案 1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 →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碧柳段 175、176 地號土地(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地上 12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請標示「裝飾柱(牆、板) 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 同意設置。 (二)圍牆高於 2.5 公尺部分,透空率應達 70%以上,同意設置。 (三)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同意設置。 (五)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樹立式招牌、公共藝術、案名牆、消防送水口及自來水錶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六)陽臺設有格柵美化設施,同意設置。 (七)出入口庇雨設施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板前再送小組委員會審議,有關圍牆部分經趙委員英傑確認後通過,餘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本基地為地下水補注區,補充說明加強雨水入滲之具體做法。 (二) 無障礙動線應詳實檢討。 (三) 地下一層機車出入口與汽車轉彎處增加反光鏡等安全警示設施。 (四) 一層景觀增加喬木綠化植栽,喬木加大尺寸規格;人行道鋪面材質應簡化設計。 (五) 公有人行道樹穴應加大以帶狀式設計 ,植栽間距建議再調整, 並補植喬木。 (六) 本案圍牆材質及設計應採整體性及簡化設計,金屬透空牆應增加攀爬植物。 (七) 公共藝術應調整為地景性設計,另社區廣場應增加行人休憩空間再調整設計。 (八) 增加垂直綠化植栽位置(後棟中庭南側)及多樣性。 (九) 本案鄰近大坑,建築物燈光應降低光害設計。 (十) 建築物立面兩側轉角處之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應採輕量化設計, 加強基地角落天際線的視覺開放性。 提案報告一:有關都市設計審議法規修法內容決議:本案尚有部分法條未臻周延,俟補充說明完備後再提會報告,本次先予撤案。 肆、 散會(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