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8/03/23 都審幹事會 107年度3月份第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03/23,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8/03/23

會議類型都審幹事會

會議場次107年度3月份第2次

審議案件1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聖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光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市鎮南段 5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本案規模達須辦理交通影響評估至本府交通局審查之案件;關於都市設計審議內附之交通影響評估資料,請以提送交通局審查之報告內容進行更新。另後續審定書階段,俟檢附交通影響評估審議通過之會議紀錄相關文件,始得辦理核發事宜。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 都 市設計審議 107 年 度 3 月份第 2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7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蔡總幹事青宏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 1 案。 參、 審議流程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 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聖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光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市鎮南段 5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伍、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7 年度 3 月份第 2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7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譚幹事釗孟代理 紀錄:王靜儀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1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聖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光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市鎮南段 5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本案規模達須辦理交通影響評估至本府交通局審查之案件;關於都市設計審議內附之交通影響評估資料,請以提送交通局審查之報告內容進行更新。另後續審定書階段,俟檢附交通影響評估審議通過之會議紀錄相關文件,始得辦理核發事宜。 二、本案申請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請以專章檢討提請委員會審議。(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 三、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不得設置障礙物,本案設置街道家具(座椅)及公共藝術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四、屋頂應予綠化為屋頂花園並不得增加任何附建設施為原則,本案設置曬衣架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五、第 20 條第 2 項規定,建築基地面臨二條以上道路時, 應選擇次要道路設置汽、機車進出口,次依臺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 8 點規定,人行廣場之設置,以供行人通行及休憩為主, 惟為便於面臨人行廣場之建築基地其所留設法定停車 空間之有效利用,得視各街廓最小建築基地面積之規定酌設車道。本案於 20 公尺計畫道路(大勇路)設置機 車出入口,15 公尺人行廣場用地(大勇北路)設置汽 車出入口,請補充敘明基地概況及設置理由後,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六、本案請依幹事意見確實修正後,於 4 月 2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申請函+4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並於 4 月 11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申請函+25 冊)來文掛件,業務單位予排入 4 月 18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 再修正,惠請來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