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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9年第14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04/16,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0/04/16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9年第149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寰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豐原區豐洲段 500-1、500-3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 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181-1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9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4 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9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13:30~13:3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13:35 ~13:4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13:40~15:10

第一案:寰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豐原區豐洲段 500-1、 500-3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15:10~16:40

第二案: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181-1 地號土地(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6:40 ~17:0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7:0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4 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寰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豐原區豐洲段 500-1、500-3 地號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及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造型遮陽板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四) 汽機車出入口動線設置於 12 公尺文賢街,同意設置。 (五) 部分店鋪單元面積小於 80 平方公尺,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七) 第二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九)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請標示「裝飾物(柱、 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公共藝術請葉委員水龍確認後通過: (一) 各期開放空間景觀、鋪面、藍色水紋系統整體規劃,一層景觀自然覆土範圍種植大喬木,開放空間增加喬木樹種多樣性;垂直綠化陽台玻璃立面與陽台地板留設間距,調整垂直綠化植栽種類(桂花)、設置型式及增加多樣性。 (二) 店鋪機車停車需求內部化設置數量應依實際需求設置;調整一層及地下一層停車空間汽機車之動線交織衝突節點;車道、開放空間應增加燈光照明安全設計。 (三) 與鄰房角地處增加綠化景觀處理鄰地視覺問題, 鐵花窗請以公共藝術方式設計並增加該內凹處開放空間開闊性與公共藝術整合設計;公共藝術(如花似錦)補充材質及尺寸。 (四) 廣場式開放空間內設置垃圾清運通道應修正,並增加開放空間連結性非僅供清運使用,另調整資源回收室通風窗戶位置。 (五) 因應低碳城市,建議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第二案: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181-1 地號土地(住宅區) 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容積移轉面積為 8196.88 平方公尺(40%), 總獎勵面積 12190.15 平方公尺(59.48%),移入容積量超過 3000 平方公尺,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開放空間設置公共藝術、街道家具、消防送水口結合街道家具、立式水錶結合街道家具等設施物, 同意設置。 (四)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請補充切結書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 同意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開放空間範圍內設置基地內通路結合景觀整體設計,同意計入獎勵範圍;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牆 A 及 B 兩處,應補充設計大樣圖(高度應小於 120 公分)另請結合公益性設施,同意設置。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屋脊裝飾物設置雙層牆 (容積以內牆計算),同意設置。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請以專章檢討,請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2 樓 C、D、E 棟北側裝飾版以 1 樓外牆起計 2 公尺以內),依會議承諾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北側加強使用需求之設計增設街道家具, 西側調整綠化配置增植大喬木及增設街道家具, 補充人工地盤排水及剖圖;6 公尺基地內通路兩側新增陽台跳層馬槽盆垂直綠化,屋頂層增加臨南側道路之覆層式綠化及調整曬衣架位置。 (二) 基地西北側新增一處公共藝術。 (三) 圍牆維持一半以上透空設計。 (四) 因應低碳城市,建議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參、 散會(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