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11/13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01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11/13,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佳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賴厝廍段 326-32 等 1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 國立中興大學委託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頂橋子頭段 127-15 等 1 筆地號(文大用地)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女生宿舍誠軒大樓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帝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莊鴻儒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陳平段 2799 等 1 筆地號(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 一、 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 一、 下列事項提請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104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劉委員曜華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3 案。 參、 提案審議: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佳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賴厝廍段 326-32 等 1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第二案:國立中興大學委託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頂橋子頭段 127-15 等 1 筆地號(文大用地)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女生宿舍誠軒大樓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次變更設計同意依所提內容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份請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第三案:帝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莊鴻儒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陳平段 2799 等 1 筆地號(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下列事項提請委員會審議: (一)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設置之型式。 二、 請依各委員及幹事意見修正,請於 11 月 20 日修正完成,11 月 25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2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陸、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