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12/16 都審委員會 第43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12/16,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西屯段 2387-29、2461、2461-1、2464、2465、2465-2、2468、3277、3280 等 9 筆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9 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第一次變更設計 )(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 寶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8 地號(第一種文化商業專用區)地上 26層地下 6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32 次會議議程時間:10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9: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9:05~9:10 參、 提案報告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9:10~10:40
第一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西屯段 2387-29、2461、2461-1、2464、2465、 2465-2、2468、3277、3280 等 9 筆地號 (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9 地下 7 層店鋪、 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10:40~12:10
第二案:寶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8 地號(第一種文化商業專用區)地上 26 層地下 6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12:30 伍、 臨時提案陸、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2:30 柒、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32 次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 →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西屯段 2387-29、2461、2461-1、2464、 2465、2465-2、2468、3277、3280 等 9 筆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9 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第一次變更設計 )(本案為危老重建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同意變更設置設計項目(總樓地板面積、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計、建築造型及色彩、廣告招牌、綠化植栽、 公共藝術位置調整、停車空間配置調整。 (二)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同意設置。 (三)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標示「裝飾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補充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四)屋頂附建設施(太陽能板、游泳池)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消防送水口、樹立型招牌及水錶箱等設施物,其設計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六)出入口庇雨設施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七)陽臺設置空調格柵設施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 (一) 考量順平行人動線完整性,增加基地西南側認養範圍;鄰台灣大道側樹種調整以原樹種(茄苳)植栽。 (二) 臨潮洋溪側一層景觀應配合調整設計;為配合微氣候,基地東南側好望角調整以水池設計並增加通道、喬木綠化及行人駐留點,東側及店鋪前增植綠化設計,增加基地南側喬木綠化。 (三) 基地人行動線應套繪行穿線並與鄰地人行動線串聯設計;基地北側為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好望角應配合臨地調整設計。臨至善路側鋪面及店鋪應與至善路相呼應;減少基地南側樹立式廣告招牌數量,並調整型式。 (四) 垃圾貯存空間應考量戶數再調整設計。 (五) 汽車車道坡度調整以 1:8 設計,增加停等空間。 (六) 加強三樓露臺垂直綠化,增加屋頂小喬木複層式綠化及覆土深度;增加屋頂太陽能設備;增加垂直綠化面積,俾利植物環境生長。 (七) 建築物設計應呼應潮洋溪、台灣大道門戶調整設計;西側立面增加垂直遮陽設計。建築物北向立面再加強設計。 (八) 補充容移友善環境設計對策及加強對都市環境回應措施(三排喬木、街角廣場、風廊、垂直綠化、考量人行動線等)。
第二案:寶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8 地號(第一種文化商業專用區)地上 26 層地下 6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同意設置。 (二)外牆裝飾物 (柱、牆、板)設置深度超過 1.8 公尺,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同意設置。 (三)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等設施物,其設計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同意基地沿街面 2 公尺植栽綠化帶暫時移植喬木,並於取得使照前復原原樹種並加大尺寸規格設計。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喬木加大樹徑;車道口旁喬木考量安全視距再調整設計。 (二) 建築物設計應套繪周邊建築物、中央公園融合設計。 (三) 補充自行車動線鋪面,另與公有人行道鋪面亦予以區分;增加自行車獨立車道出入口或加寬車道或以升降設備取代。 (四) 增加垂直綠化。 (五) 調整框架式屋脊裝飾物。 肆、 臨時提案伍、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