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12/17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9年第18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12/1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金旺盛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逸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榮東段 158、159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佳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僑興段 3 地號(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9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8 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9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金旺盛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逸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榮東段 158、159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40~12:10
第二案:佳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僑興段 3 地號(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8 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金旺盛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逸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榮東段 158、159 地號等 2 筆土地 (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陽臺設置空調隔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建築物窗口及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五) 店鋪單元面積未達 80 平方公尺最小建築單元規定,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案名牆,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家具同意設置。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部分請標示「裝飾物(柱、 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內容(深度 1.8 公尺以內),同意設置。 (九) 本案需提送特殊結構審查,應將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及樹立式招牌於地下室頂版前再行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審議;屋突、建築立面、消防送水口及水錶由葉委員水龍確認並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配合周邊景觀植栽種類設置,北側綠化景觀整合設計,配合行穿線調整喬木位置,縮小車道南側帶狀硬鋪面增加植栽綠化,垂直綠化以馬槽方式設置並增加綠化面積、加強 2 層露台綠化設計及滴灌系統,調整陽台欄杆色彩。 (二) 套繪周邊鄰地人行步道空間及銜接方式並標示 2.5 公尺人行道淨寬範圍,串聯 2 處鄰地之開放空間,並結合植栽、人行道設計;車道出入口增加警示設施。 (三) 調整建築立面,增加開窗及配合建築整體語彙設計;降低高層樓層燈光計畫亮度並於夜晚十點熄燈。 (四) 減少樹立式招牌數量並以輕量化方式設計,正面式招牌面寬調整至三分之二以下;消防送水口及水錶加強設計並結合景觀。 (五) 圍牆減少實牆面積增加通透性;垃圾回收室請適度加大。 (六) 公共藝術重新設計,配合周邊景觀、樹立式招牌及街道家具調整設計及尺度。 (七) 因應低碳城市,應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第二案:佳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僑興段 3 地號(第一之二種住宅區) 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消防送水口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門窗或陽台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牆,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家具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依專章檢討,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依報告書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調整車道入口及社區中心無障礙斜坡道位置。 (二) 調整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中間水平板設計。 (三) 建築物西側立面增加綠化;更換屋頂層有毒植物變葉木。 (四) 調整案名牆與公共藝術品之配置。 (五) 調整西北向好望角綠化設計,另增加一棵以上喬木。 (六) 請認養公兼滯並與地上 1 層整體規劃設計,及美化河道旁欄杆。 (七) 因應低碳城市環保汽機車設置應便利無障礙停車位使用。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