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12/01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5年度第18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12/01,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乾溝子段 177-1 等 38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3 層地下 5 層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順段 57-19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地下一層停車場配置確認,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本案申請撤案。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8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5 年 12 月 0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黃郁文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乾溝子段 177-1 等 38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3 層地下 5 層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公共開放空間不得設置障礙物,本案設置有床基花台結合街道傢俱,請檢附該細部設計大樣後,應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二) 建築退縮空間應至少維持 2.5 公尺人行通道淨寬供人通行,本案臨 10 公尺博館二街因設置有床基之植栽花台致人行通道淨寬不足請加強檢討,或說明原因後檢附相關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三) 依本案說明屋突設置附建設施,請加強說明附建設施內容並檢附細部設計大樣圖說後,依規提送委員會審議(P.3-18) 。 (四) 本案陽台附加欄柵,請詳實於建物平面圖或立面圖加強標註附加位置,附加之欄柵不超出陽台之牆面,且其材質、顏色應配合建築物整體設計,請納入一併標註及檢討,並提送委員會審議許可後始得設置。 (五) 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基地臨 10m 博館二街道路請退縮 2m 以達住變商法令規定面臨路寬 12m 之標準,以供道路使用並以道路材質(瀝青路面)鋪設。 (二) 基地臨 6m 計畫道路側,請自建築線退 2m 供道路使用,並以道路材質(瀝青路面)鋪設;該自行退縮供道路使用部分得計入開放空間獎勵範圍, 且得扣除綠化面積計算。 (三) 開放空間座椅酌量增加。 (四) 安全梯於地面層出入口直接開向道路,請補充安全管理計畫。 (五) 結構設計及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請確實依各幹事及委員意見確實修正。
第二案: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太順段 57-19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地下一層停車場配置確認,提請審議。 決議: 一、本案申請撤案。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