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07/22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166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07/22,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0/07/22

會議類型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166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委託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72 地號等 5 筆土地(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社會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 御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國段 10 地號土地(第二種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28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本次變更項目為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屋突、建築造型及色彩,提請小組委員暨幹事審查原則同意,並依下列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 一、 依 109 年 6 月 19 日第 15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決議提請小組委員確認重點修正意見,依下列審查意見修正後並授權簡伃貞委員確認後通過,餘依第 15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辦理。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66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9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00 分會議地點:行政二館五樓會議室(原保安大樓) 主持人:出席委員互選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委託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72 地號等 5 筆土地(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社會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第二案:御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國段 10 地號土地(第二種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28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依 109 年 6 月 19 日第 159 次委員會議聯席會議決議二、依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 伍、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 0 9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66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會議時間:109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沈委員芷蓀壹、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參、 提案審議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委託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太平區育賢段 72 地號等 5 筆土地(住宅區) 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社會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 本次變更項目為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屋突、建築造型及色彩,提請小組委員暨幹事審查原則同意,並依下列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二、 幹事意見如下: (一) 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二) 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三) 交通行政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四) 公園景觀管理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1. P.3-30,有關人行道及天橋認養作業,請依規向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申辦。 2. P.3-32、P.3-34、P.3-39、P.3-40,喬木植栽表、灌木植栽表標示「樹高」應為「高度」,「樹冠寬」應為「寬度」, 灌木覆土深度至少 60 公分,另草皮覆土深度至少 30 公分。 (五) 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六) 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1. 本案如說明誤繕補繪,請補充任一原核准圖面佐證,倘無相關圖面請調整說明為本次變更設計項目。 2. P.5-2,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圖面說明與 P1-6 檢討表不一致,請釐清修正。

第二案:御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國段 10 地號土地(第二種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28 層地下 7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 依 109 年 6 月 19 日第 15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決議提請小組委員確認重點修正意見,依下列審查意見修正後並授權簡伃貞委員確認後通過,餘依第 15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辦理。 (一) 一層景觀大廳入口減少硬鋪面,增加綠化樹蔭設計及街道家具;調整機車車道鋪面,請勿設置植草磚,車道出入口增加警示設施;開放空間告示牌配合建築語彙調整型式;調整公共藝術(生命之樹)位置,北側好望角增加駐留點,公共藝術(生命之環)結合街道家具及景觀(增加樹蔭)整體規劃設計。 (二) 增加設置屋頂太陽能板。 (三) 認養之天橋請以景觀天橋方式規劃設計;認養公有人行道增加帶狀植栽槽綠化設計及惠中路側增加一株喬木。 (四) 補充說明玻璃帷幕達綠建築標準及自然通風與空氣對流量化之計算。 (五) 補充一層景觀剖面圖及覆土深度。 二、 委員建議事項: (一) 垃圾存放區之人與機車動線之安全性請考量。 (二) 東側公共藝術之材質為金屬,請考量吸熱問題,調整其位置,增加街道家具使用性與舒適性。 (三) 惠中路轉角「生命之環」應與後方綠化帶一併設計,將此綠化帶擴大,結合「生命之環」之景觀、照明、座椅並提供 2.5 公尺行人淨寬可穿越其林蔭帶,增加行人停等空間之友善度。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陸、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