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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2年度第278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3/03/16,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3/03/16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2年度第278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大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和段 191 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7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民段 114 地號(第六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6 層地下 8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對應都審案件

依既有地籍與案件配對資料整理,請併同原始會議文件確認。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78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2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李主任委員正偉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大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和段 191 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10:40~12:10

第二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民段 114 地號(第六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4 層地下 7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7 8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2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曾副主任委員文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大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太和段 191 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7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變更設計項目:總樓地板面積、建築高度、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計、建築造型及色彩、廣告招牌、綠化植栽、停車空間配置等,同意變更。 (二) 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新增 6 處樹立式廣告結合街道家具,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開放空間新增設置案名牆、 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變更設置。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 (五)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結構委員意見納入特殊結構審查意見。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變更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祥順路二段側開放空間應加強可及性及友善性設計,增植喬木形塑雙排林蔭大道,並加大店鋪前延續性人行步道淨寬;東南側車道旁及東北側地界線側取消新增植草磚之設計;補充套疊鄰地開放空間現況並串聯設計;人行道與車道出入口間鋪面應順平設計。 (二) 街道傢俱採簇群式設置,並檢討座椅尺寸應易於高齡者使用;加強告示牌設計;案名牆退縮於社區出入口處,結合街道傢俱寬度因應行人舒適度調整,並增加門牌號碼。 (三) 更新半年內之交通量調查分析,並納入周邊建案交通影響;補充基地周邊 300 公尺人行動線及斷面分析;基地範圍內研議預留 iBike 站空間;施工車輛暫停區應優先採內部化,並補充外部化之分析說明。 (四) 住戶單元 A1、B5 戶空調隔柵補充轉角安全性設計;陽台及花台之綠化考量採光及養護適宜性調整位置及範圍;B3、B5、A1 及 A2 戶客廳陽台考量採光調整裝飾柱之長度。 (五) 加強屋突梁柱外露美化遮蔽設計;裝飾物專章回饋友善環境計畫應再適度增加西向垂直綠化,並修飾深色立面;補充垂直綠化自動滴灌及排水系統設置;加強露臺複層式植栽綠化設計。 (六) 夜間燈光設計第一階段調整時間於 18 時至 21 時。 (七) 垃圾貯存空間補充冷藏設備及增加自然通風採光設計。 (八) 地上 7、8 層配筋應再加強結構設計。

第二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大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民段 114 地號(第六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36 層地下 8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變更設計項目: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計、建築配置、建築造型及色彩、廣告招牌、綠覆率、地面層、屋頂層及建築立面綠化植栽、汽機車停車位數量、公共藝術品等,依下列意見修正後同意變更。 (二) 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新增案名牆、樹立式廣告招牌結合開放空間告示牌、另街道傢俱與消防送水口及水錶等設施物調整型式及位置,依下列意見修正後同意變更。 (三) 同意屋頂層綠化面積少於原核准。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空地樹立廣告,應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 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變更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 (六)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納入特殊結構審查意見。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消防送水口、水錶、樹立式廣告招牌及案名牆經預審委員彭委員志峰確認,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地面層景觀植栽設計調整為原變更前審定方案, 減少硬鋪面增加綠化及植栽多樣性,加大東南側及西南側人行空間開放性,人行與車行鋪面考量安全性加強區隔設計。 (二) 增加簇群式街道傢俱,並加大尺寸以增加乘坐舒適度;公共藝術位置調整至原變更前審定位置, 並補充固定方式;案名牆及空地樹立廣告應結合公益性街道傢俱設計,消防送水口及水錶應輕量化並與景觀整體規劃設計。 (三) 補充車道與泳池剖面圖及淨高標示,垃圾資源回收車行經動線淨高是否符合規定;增加垃圾貯存空間,補充投擲動線合理性說明。 (四) 地面層車道出入口及地下室車道匝道旁垂直停車位增設聲響式設備及反光鏡;地下室增加停車格位顯示器,停車管理區分集合住宅及商業妥善使用;地下室各樓層坡道加強辨識性設施(如樓層標示或以色彩區隔);地下層充電線架應留設於車位後方 (五) 地面層綠化面積及綠化比例維持或大於原審定。 (1) 參、 散會(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