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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9年第15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04/23,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0/04/23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9年第151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德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大庄段火燒橋小段 147-3、147-4、147-8、147-11、150-8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登陽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高鐵段 98、99 地號土地(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5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109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5 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09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會議室(舊市府中庭電梯旁)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13:30~13:3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13:35 ~13:4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13:40~15:10

第一案:德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大庄段火燒橋小段 147-3、147-4、147-8、147-11、150-8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15:10~16:40

第二案:登陽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高鐵段 98、99 地號土地(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5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16:40 ~17:0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7:0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5 1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德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鎮忠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大庄段火燒橋小段 147-3、147-4、 147-8、147-11、150-8 地號等 5 筆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及消防送水口結合街道家具、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陽臺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 汽機車入口動線設置 40 公尺中華路一段,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牆,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家具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與鄰地高程相差 125 公分,考量安全需求設置高度 120 公分以下透空安全欄杆,同意設置, 惟該範圍請勿計入開放空間奬勵面積,另應切結於鄰地開闢完成,需自行拆除該安全透空欄杆。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依專章檢討,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請依報告書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南側開放空間減少硬鋪面,調整綠化集中設置,調整街道家具座椅、燈光計畫規劃駐留空間,非地下室開挖範圍增植喬木,開放空間調整土坵設計;南側廣場式開放空間臨近 4 公尺人行步道側以喬木形塑人行道空間;配合建築語彙調整消防送水口、自來水錶及案名牌,調整開放空間告示牌位置,一處移至東側開放空間。 (二) 調整建築立面與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之燈光計畫。 (三) 因應低碳城市,建議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並考量便利無障礙使用。

第二案:登陽建設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高鐵段 98、99 地號土地(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5 層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容積移轉面積為 6763.78 平方公尺(40%), 總獎勵面積 10145.71 平方公尺(60%),移入容積量超過 3000 平方公尺,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開放空間告示牌、自來水錶、公共藝術、樹立式廣告招牌結合街道家具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陽臺設置空調格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四)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3 處且為 2.5 公尺以下),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告示牌結合街道家具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 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五)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依專章檢討,標示「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請依報告書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等計畫及檢附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資料,同意設置。 (七)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授權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並請預審委員簡委員伃貞併同出席: (一) 增加一層景觀開放空間鋪面材質之多樣性及綠化調整為曲線規劃設計,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西北角及緩衝空間請重新調整鋪面、景觀設計,增加植栽綠化;南側好望角開放空間增植喬木植栽, 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街道座椅過多且集中,請重新調整配置,其西側加寬綠帶寬度及南側調整為雙排喬木植栽;增加垂直綠化。 (二) 調整建築立面磁磚配置及圍牆材質;建議刪除企業 logo。 (三) 店鋪及辦公室使用需求(含訪客及顧客臨停需求) 請內部化設置。 (四) 友善環境計畫之公共藝術(2),請補充公共藝術作者及作品說明並調整位置至開放空間;配合行人視角降低公共藝術(璀璨飛揚)高度及調整設置位置。 (五) 因應低碳城市,建議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參、 散會(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