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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1年度第270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2/11/1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2/11/17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1年度第270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磐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民安段 1890 地號土地(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5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景福段 116、117、118、119、120 等9 筆地號(第五種商業區)地上 24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70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13:30~13:3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13:35 ~13:4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13:40~15:10

第一案:磐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民安段 1890 地號土地(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5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本案涉及建設局公有行道樹認養或移植事宜) 15:10~16:40

第二案: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景福段 116、117、 118、119、120 等 9 筆地號(商業區)地上 24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16:40 ~17:30 肆、 臨時提案 17:30 伍、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7 0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 3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磐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民安段 1890 地號土地(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5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同意全案變更。 (二) 建築物窗口及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及水錶,同意設置。 (四) 地面層綠化量、灌木數量、屋頂層綠化量、垂直綠化量少於原核准,同意設置。 (五) 依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設置辦法,本案人行道可供通行之位置,同意設置。 (六) 本案迴廊之設計型式依土管第 8 點規定提請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七)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本案北側臨接 10 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無法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申請獎勵,惟獎勵係數以 1 檢討;頂蓋型開放空間於淨高 6 公尺範圍內因結構需要設計繫樑同意設置,非屬繫樑之裝飾物取消設計;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空地樹立廣告,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八) 第二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九)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請依照原審定書辦理。 (十)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十一)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並經沈委員芷蓀確認後通過: (一) 基地東南側增植 1 株喬木;基地西南側好望角調整擋土短牆設計形塑停留節點;坡道鋪面以防滑材質設置;套繪全街廓沿街面植栽喬木(含公有行道樹)、標示高程並與鄰地順平設計。 (二) 公共藝術加大尺寸設計(高度不小於 1.8 公尺); 迴廊燈光計畫再加強設計;補充迴廊結構安全性說明。 (三) 1 層夾層露臺綠化位置調整於道路側;屋頂層及 1 層夾層植栽種類考量耐風性重新選種;補充垂直綠化自動滴灌系統。 (四) 開放空間全面降版、梁設計;臨玉門路側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應全長等寬留設;1 層戶外樓梯應依規檢核設置扶手。 (五) 無障礙廁所增設小便器;垃圾貯存空間增加自然通風採光設計。 (六) 補充低碳專章相關內容,並增設太陽能板。 (七) 法規地震力檢討應以最新公布耐震設計規範檢討;基地高低差甚大,應檢討地震來臨時產生結構剪切力問題;屋頂層框架挑空設計其結構細長比較大,補充檢討變形量。 三、有關本案行道樹移植計畫依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委員意見修正後再提建設局審議: (一) 玉門路側之行道樹移植後樹距不小於 5 公尺。 (二) 補充標示行道樹移植前及移植後之相關圖例,以利檢核。 (三) 玉門路人行道寬度錯誤應釐清確認。 (四) 補充行道樹移植、斷根、修剪、客土、復原、支架及期程等相關計畫。 (五) 樹木支架應於施工規範加註比例尺寸,特別是本案樹木高大,現地冬季風勢強勁,人行道路幅不寬支架架設空間狹小,因此更應有完整計畫,以避免樹木傾倒產生工安意外。 (六) 移植失敗之行道樹應以補植相同樹種等值米徑尺寸為原則。 (七) 建議檢附專業園藝廠商相關資料,例如過往移植大樹實際案例,市府建設局舉辦植栽養護、修剪相關課程合格證書,以確保有能力執行本案。

第二案: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景福段 116、117、118、119、120 等 9 筆地號(第五種商業區)地上 24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本案申請移入容積面積 14840.01 平方公尺(40%), 容積移轉面積超過 2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本案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樹立式招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水錶等設施物, 消防送水口等設施,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四)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 水錶,結合景觀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五)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七)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容移友善環境設計對策增加認養基地東側廣兼停旁和順路之公有人行道。 (二) 加強西側圍牆與周邊景觀配置之趣味性設計;西南側臨 8 公尺計畫道路一側景觀應整體設計;檢討籃球場與景觀配置之合理性,籃球場剖面圖高程請再確認;景觀牆高度適度降低;店舖前方減少硬舖面增植喬木數量;消防送水口應自建築線退縮 50 公分設置。 (三) 屋頂層及店鋪屋頂加強綠化並增植喬木,垂直綠化補充剖面圖並增設自動滴灌系統。 (四) 取消建築立面企業商標 LOGO 設置;補充西北側茶屋細部設計圖說與相關材質。 (五) 各棟屋頂層增設太陽能板;地下室增設天井之自然通風採光設計。 (六) 建築物 3D 模擬圖請補充高架橋位置;基地動線計畫請補充自行車動線。 (七) 無障礙機車位調整於臨近無障礙升降機;地上 1 層垃圾貯存空間及垃圾暫存室皆應增加自然通風採光設計。 (八) 法規地震力補充檢討最新公布耐震設計規範並與舊規範進行比較分析;請檢附 B∼E 棟完整結構分析設計資料、地上 1 層與屋突層植栽覆土載重區位及深度圖。 參、 散會(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