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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0年第185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1/01/28,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1/01/28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0年第185次

審議案件1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昌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下橋子頭段 194-6、194-7、194-72 等3 筆地號(第二、三種住宅區)地上 22 層地下 3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8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0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昌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下橋子頭段 194-6、 194-7、194-72 等 3 筆地號(第二、三種住宅區)地上 22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10:40~12:10

第二案:儕達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東海段 694-2、695 等 2 筆地號(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6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8 5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0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昌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下橋子頭段 194-6、194-7、194-72 等 3 筆地號(第二、三種住宅區)地上 22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容積移轉面積 4793.46 平方公尺(30%),申請容積移轉面積超過 3,000 平方公尺,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設計對策,同意設置。 (二)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 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案名牌、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共藝術、消防送水口、自來水錶、樹立式廣告招牌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四) 陽臺設置空調隔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請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高層建築緩衝空間同意計入開放空間範圍惟不計入獎勵面積;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空地樹立廣告、消防送水口、水錶等, 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七) 第二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九)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板)部分,標示 「裝飾物(柱、牆、板)不計入產權」,並依報告書專章內容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增加綠化,同意設置。 (十)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一層景觀減少硬鋪面增加綠化設計,增加植栽多樣性及大灌木,西南側綠化整合形成停留場域, 南側車道口植栽帶以圓角規劃,北側未開挖區增植喬木及店鋪門口增加綠化,開放空間請降版樑設計,勿設置土坵並加大植栽穴;東側臨和平國小綠帶配合實際狀況適度留設開口供未來通行使用。 (二) 建築立面增加垂直綠化並調整細節設計。 (三) 配合建築量體加大公共藝術尺寸並說明兩處公共藝術之差異性。 (四)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減少直角以柔化設計並配合整體立面調整。 (五) 友善環境設計對策增加認養臨基地側公有人行道。 (六) 車道出入口應避免汽機車衝突;施工階段之車輛以右進右出並補充暫停空間。 (七) 調整空地樹立廣告設置位置並與景觀結合設計, 數量應 2 座結合 1 座;北側消防送水口及水錶位置往東移。 (八) 開放空間車道與人行道鋪面材質應區隔,且具止滑功能並增加洩水設計。 (九) 因應低碳城市,請依比例設置環保汽機車充電, 10%低碳充電機車位及 1:50 低碳充電汽車位,並補充充電座之細部設計大樣。 審議案件二:儕達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東海段 694-2、695 等 2 筆地號(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6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說明:本案業於 110 年 1 月 26 日申請展延,順延至下次審議。 參、 散會(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