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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1年度第267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2/10/20,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2/10/20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11年度第267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僑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明恕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沙鹿區成衣段 1617 地號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廖冠傑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泉段 25、26 等 2 筆地號(商業區)地上 15、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6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時間: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3 會議室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09:00~09:05 簽到壹、 主席致詞 09:05 ~09:10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09:10~10:40

第一案:僑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明恕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沙鹿區成衣段 1617 地號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0:40~12:10

第二案: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廖冠傑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泉段 25、26 等 2 筆地號(商業區)地上 15、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2:10 ~12:30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 12:30 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 6 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僑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謝明恕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沙鹿區成衣段 1617 地號土地(第四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2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建築物窗口及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二) 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樹立式廣告招牌結合街道傢俱、消防送水口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本案臨接未開闢計畫道路切結於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道路開闢,同意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獎勵;基地與鄰地間高程差甚大, 基於安全考量應設計 120 公分 2/3 以上透空欄杆, 同意設置,惟應切結於鄰地完成開發後,自行拆除該安全透空欄杆;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六)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提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審議,餘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取消東側開放空間羅漢松圍籬;基地東側開放空間再增加行人駐足休憩空間;一層車道出入口應採人行為主之順平鋪面設計並與步道齊平。 (二) 開放空間全面降版勿配置突出地面之花台,降版勿採反樑設計,並依規檢討喬木植栽最低點起計應達覆土深度規定。 (三) 認養基地西側公有人行道,樹穴加設植栽蓋板。 屋頂層及露臺白水木加大米徑。 (四) 補充低碳專章 ESG 替代能源之應用,並加大台電受電室及錶箱室面積,全面留設垂直管道及充電線架於車位後側。 (五) 公共藝術配合景觀重新設計並檢核固定方式;街道傢俱增設點狀型式數量,並補充透視圖釐清與環境關係;消防送水口設置之位置依規檢討。 (六) 建築東向及南向立面露樑應美化設計;補充垂直綠化維養計畫及立面增加懸垂性植栽設計。 (七) 圍牆透空率應達 50%以上,明確標示圍牆設置位置;垃圾儲存空間檢討自然通風及採光設計;無障礙廁所應增加無障礙小便器。 (八) 補充基地南側與鄰地間高程差、擋土設施及剖面設計詳圖。 (九) 釐清基地是否位於液化潛勢地區並補充因應對策;大梁搭大梁應檢核並適度增加腰筋;地下層開挖擋土措施東北角增加斜撐;補充檢核水浮力。

第二案: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廖冠傑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烏日區新榮泉段 25、26 等 2 筆地號(商業區)地上 15、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開放空間告示牌、消防送水口(含水錶)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建築物窗口及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同意設置。 (三)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四)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依委員意見修正且經結構技師簽證確認。 (六)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裝飾物深度超出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基地西南側好望角及西北側增植喬木及複層式植栽綠化設計;東南側垃圾貯存空間旁增植 1 株喬木;基地西側介於開放空間與 5 公尺帶狀開放空之綠地調降土丘及標示高程並增加開放空間可視性,另於垂直出入動線增設夜間燈光設計。 (二) 圍牆透空率至少達 50%;開放空間範圍植栽帶周圍增加街道傢俱並加強友善性設計及連結周邊鋪面整體設計;取消投樹燈;案名牆採輕量化並增加燈光設計,位置往建築物側調整及加強乘坐功能。 (三) 增加替代能源設計;垃圾貯存空間增加通風採光設計並增設洗手檯;車道出入口增設警示設備。 (四) 依規檢討裝飾板深度設計圖說;2 樓露臺加強植栽綠化自然設計;補充設置垂直綠化自動噴灌排水系統及維護管理機制。 (五) 補充鄰房占用範圍後續處置說明;1 層機車停車區依都審規範第 20 點規定檢討車道寬度。 (六) 地上 1 層牆量比檢核是否形成弱層;地上層部分柱線大梁不直通,應檢核其錨定。 (七) 補充緊急進口位置檢討圖說;全面留設垂直管道間及充電線架於停車位後方。 參、 散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