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12/23 都審委員會 第435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12/23,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鉅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 15、21、22 等 3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吉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22、23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文化商業專用區)地上 25 層地下 6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35 次會議議程時間:10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三) 下午 13 時 3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行政 1 館 2 樓) 主席:黃主任委員文彬預估時間會議議程 13:30~13:35 簽到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13:35~13:40 參、 提案報告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13:40~15:10
第一案:鉅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 15、21、22 等 3 筆地號( 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15:10~16:40
第二案: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吉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22、23 等 2 筆地號 (第二種文化商業專用區 )地上 25 層地下 6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16:40~17:00 伍、 臨時提案 17:00~17:30 陸、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17:30 柒、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435 次會議紀錄時間:10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 30 分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文 2-3 會議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 →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鉅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 15、21、22 等 3 筆地號(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第一次變更設計)(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變更設計項目:本案全案變更,總樓地板面積、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計、建築造型及色彩、廣告招牌、綠化植栽、公共藝術及停車空間配置調整,同意變更。 (二)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三)外牆裝飾柱(牆、板)深度超過 1.8 公尺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同意設置。 (四)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家具、案名牌、公共藝術等設施物, 同意設置。 (六)門窗陽臺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基地西側退縮範圍配合鄰地鋪面整體設計,車道出入口與人行動線鋪面區隔設計。 (二) 一層景觀西側合併綠化區域整體設計;增加垂直綠化植栽種類。 (三) 公有人行道認養增加喬木數量。 (四) 加強公共藝術與街道家具之呼應與互動性,店鋪 S3 北側設置景觀造型喬木;樹立式招牌周邊增加街道家具。 (五) 補充垃圾車臨停位置。 (六) 基地北側圍牆考量車行安全性增加透空性。 (七) 停車需求內部化設置,於停車空間標示店鋪(含顧客需求)及店鋪裝卸貨車臨停位置。
第二案: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吉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文商段 22、23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文化商業專用區)地上 25 層地下 6 層店鋪、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以下各項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本案申請本案容積移轉量 4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同意設置。 (二)汽、機車出入口設置於 20 公尺啟航路及經貿五路主要道路側,同意設置。 (三)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設計型式,同意設置。 (四)屋頂附建設施(太陽能板)設置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 (五)公共開放空間上設置公共藝術、街道家具等設施之設計型式及位置,同意設置;4 公尺人行淨寬範圍內同意採複層式植栽綠美化,惟仍應維持 2.5 公尺淨寬供人行通行使用。 (六)外牆裝飾柱(牆、板)深度超過 1.8 公尺應檢附裝飾物專章報告、裝飾物結構計算、結構技師簽證及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說明,同意設置。 (七)同意基地沿街面 2 公尺植栽綠化帶暫時移植喬木,並於取得使照前復原原樹種設計。 二、依下列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本案位於地下水補注區,請補充雨水入滲專章說明。 (二) 一層景觀減少硬鋪面增加綠化植栽,增加好望角喬木植栽設計。 (三) 增設自行車升降設備,汽車車道出入口集中配置;補充自行車動線並以 AC 鋪面設置。 (四)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加強設計。 (五) 垂直綠化加強多樣性及複層式植栽。 肆、 臨時提案伍、 散會(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