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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7年度第90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8/11/15,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8/11/15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7年度第90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登悅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 12、13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洪乙彥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東海段 966 地號土地(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3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9 0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7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登悅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 12、13 地號等 2 筆土地(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本案容積移轉面積 3,128.13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為 4,692.2 平方公尺(60%),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原則同意。 (二) 本案申請友善環境計畫,原則同意。 (三)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之設計型式,原則同意。 (四) 開放空間設置樹立式廣告物共 5 處、公共藝術品; 另有關街道傢俱、案名牆及圍牆等設施物,原則同意。 (五)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原則同意。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開放空間景觀部分請簡委員伃貞確認 , 其餘依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 (一) 請增加垂直綠化,並以外溢式植栽作設計以增加其植栽豐富度。 (二) 圍牆設計請勿以百歲磚之材質做設計,另請區分圍牆設置之類型並於報告書作呈現。 (三) 本案請設置汽、機車之充電座預留車位。 (四) 考量車行安全及垃圾車進出,請移植部分喬木植栽並增加安全號誌,以維護車道進出之安全性。 (五) 請將資源回收室增加通風設施並增設洗手台,並請考量動線便利性,住戶通行設置室內出入口。 (六) 街角廣場請加大並適度退縮 S3 店鋪並增加街道傢俱設置,提供行人駐足及休憩空間。 (七) 地上 1 層景觀綠化面積過小且過於碎化,請增加景觀設計,並加大植栽綠化。 (八) 綠化地坪請與人行道高程齊平,植栽請採全面降板勿配置樹穴,增加植栽存活率,並連接地表原土,以利雨水直接滲透。 (九) 無障礙動線請於 15 公尺計畫道路再增設 1 處。 (十) 基地戶數眾多,請增加垃圾子車。 (十一) 依交通影響評估報告,建築物請增設自行車停車位。 (十二) 基地臨接計畫道路請與公有人行道整體規劃設計,且設置喬木增加綠化植栽,公有人行道請逕向主管機關申請認養。 (十三) 開放空間設置空地樹立廣告、案名牆,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置。 (十四) 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水錶,結合具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十五) 本案設計頂蓋型開放空間,依規應提送特殊結構審查,其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 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第二案:洪乙彥委託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龍井區東海段 966 地號土地(第一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3 層地下 2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原則同意。 (二) 本案申請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原則同意。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聯席委員會審議: (一) 請考量本案之區域氣候以及生物多樣性作植栽選種及景觀配置。 (二) 請加強本案店鋪空間之夜間照明,以利其安全性。 (三) 請將公私領域予以區分。 (四) 有關都市土地公共設施回饋計畫中規劃之道路系統過於曲折,且車道出入口設置於道路轉角處, 皆易造成交通打結及危險性,請重新規劃道路系統及車道出入口位置。 (五) 基地屬友善回饋計畫範圍請納入開放空間範圍圖(開放空間告示牌、公告圖)內標示友善回饋計畫。 (六) 車道出入口請補充警示燈、反光鏡等安全設施。 (七) 結構設計意見請設計單位回覆說明,並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構審查單位審查。 (八) 垃圾車臨停空間設置於地下 1 層,其地面層至地下 1 層車道淨高應達 2.9 公尺以上。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