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8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4年第356次

更新日期:2026-07-10 · 議程 PDF · 會議紀錄 PDF

審議案件

決議摘要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 第 356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 時間:11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 都發 2-3 會議室 主席:李主任委員正偉 預估時間 會議議程 簽到 09:00~09:05 壹、 主席致詞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09:05 ~09:10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 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御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蘇懋彬 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西屯區惠國段 10 地 號土地(第二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27 層地下 7 層店舖及辦公室新建工程案 (第三次變更設計) 第二案:承恩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呂 09:10~12:30 宗 修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申 請 大 肚 區 自 治 段 132-2、134-1、134-4、135、135-4 等 5 筆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 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本案經第 354 次聯席委員會會議決議:修正後再 提聯席委員會審議)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伍、 臨時提案 12:30 散會 第一頁

會議紀錄全文

臺 中 市 政 府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及 建 造 執 照 預 審 聯 席 委 員 會 第 356 次 會 議 紀 錄 時間:11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都發 2-3 會議室 主席:吳副主任委員信儀 代理 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 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 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御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蘇懋彬建築師事 務所辦理西屯區惠國段 10 地號土地(第二種新市 政中心專用區)地上 27 層地下 7 層店舖及辦公室新 建工程案(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地面層景觀及植栽種類變更,地面層灌木面積及 數量、垂直綠化量少於原核准,以地面層增植 7 株喬 木作為替代方案,同意設置。 (二) 本案於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開放空間告 示牌、公共藝術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三)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 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應依照原 審定書辦理。 (四)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申請變更部分依幹事會審查意 第一頁 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應依照原 審定書辦理。 二、 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 通過: (一) 認養基地前天橋配合建築立面及基地景觀整體規劃設 計並更新階梯欄杆,後續依主管機關核准為準。 (二) 車道出入口與無遮簷人行道間採平順無高低段差設計。 (三) 建築立面帷幕玻璃檢討不造成反射影響周邊環境。 (四) 基地東側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不等寬範圍不得設置進 排風設備,深度不得超過寬度;臨臺灣大道側勿取消 全部街道傢俱。 (五) 檢討調撥車道必要性及安全性;補充開發後惠中路往 北路段服務水準降為 D 級且路口接近 E 級之因應策施; 補充本案開放後使用大眾運輸比率過高之評估及因應 對策。 第二頁 第二案:承恩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呂宗修建築 師事務所申請大肚區自治段 132-2、134-1、134-4、 135、135-4 等 5 筆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消防送水口 及水表等設施物,同意設置。 (二) 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三) 2.5 公尺人行淨寬位置於基地西南街角處部分未留設 於法定退縮公共開放空間範圍內,同意設置。 (四) 本案東北側與鄰地間高差過大,以致無法依規留設 無遮簷人行道,同意與鄰地交接處設置臨時性擋土 牆。 (五) 汽車出入口設置於 30 公尺計畫道路(自由路)側,同 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西南側臨接 30 公尺未開闢計畫 道路,經起造人說明於申請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開 闢,應補充開闢計畫,同意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 獎勵;開放空間範圍內設置 4 公尺緊急進口通路結 合景觀整體設計,同意計入獎勵範圍;南側開放空 間臨水溝,考量安全需求設置高度 120 公分以下 2/3 透空安全欄杆,同意設置,惟應切結於鄰地水溝未 來倘加蓋,需自行拆除該安全透空欄杆;開放空間 設置案名牌,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座椅設計同意設 置;開放空間設置消防送水口、立式水表,結合景 觀設計同意設置。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第三頁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第七類申請預審事項: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 牆、版),經檢討深度大於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 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 正後同意設置。 (九) 結構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由結構技師簽證檢討回 覆說明。 二、 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並經簡委員伃貞確認後通過: (一) 認養自由路側增植行道樹及複層式植栽設計,後續 依主管機關核准內容為準。 (二) 西南側街角廣場處增植喬木、加大喬木尺寸並加強 開放性設計;西北向華山路側取消 Y 字型人行通路, 加強休憩停留節點設計;華山路側增植 1 排喬木 (iBike 位置);東南側 4 公尺緊急通路入口處增加植 栽綠化設計。 (三) 擋土牆剖面圖補充排水溝位置及水衝擊之緩衝設計, 擋土牆上方排水溝需以水保計劃內容設置;降低景 觀牆 C 高度。 (四) 增加屋頂層喬木數量;空調主機格柵美化間距不小 於 7.5 公分。 (五) 本案臨接 30 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補充現況照片、 開闢切結書、開闢範圍等開闢計畫;iBike 空間不得 納入廣場式開放空間範圍。 (六) 地下 1 層機車停車位集中留設 20 部以上或調整於 1 層;補充說明降低機車橫跨車道穿越黃網線,造成 交織衝突之可行措施;基地臨接行人穿越線檢討距 路口間距過近,對於車輛於自由路右轉影響行人動 線補充因應措施。 (七) 無障礙動線於建築線側應以整體斜坡設計;依規檢 第四頁 討陽台併同花台之容積或將花台改採裝飾版方式申 請;更正重複步行距離檢討方式。 參、 散會(11:30) 第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