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14年第346次
審議案件
- 登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
- 佳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師事務所
決議摘要
-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 第 346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 時間:1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 都發 2-3 會議室 主席:李主任委員正偉 預估時間 會議議程 簽到 09:00~09:05 壹、 主席致詞 貳、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09:05 ~09:10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 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登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 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碧柳段 289 地號土 地(第二種商業區)地上 22 層地下 4 層集 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宜居建築案件) 09:10~12:30 第二案:佳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 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軍福段 52、53、53- 1 等 3 筆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 地下 3 層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伍、 臨時提案 12:30 散會 第一頁
會議紀錄全文
臺 中 市 政 府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及 建 造 執 照 預 審 聯 席 委 員 會 第 346 次 會 議 紀 錄 時間:1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都發 2-3 會議室 主席:吳副主任委員信儀 代理 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委 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 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登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 辦理北屯區碧柳段 289 地號土地(第二種商業區)地 上 22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宜居建築案 件) 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本案申請移入容積量 3140.39 平方公尺(40%),超 過三千平方公尺,檢附外部友善環境設計對策,同 意通過。 (二)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開放空間告示牌、街道傢俱、 消防送水口及水表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 意設置。 (三) 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四) 依內政部 112 年 10 月 30 日內授國建管字第 1120831359 號函,本案外牆設置露臺同意以建築 第一頁 物外緣起計 2 公尺範圍內檢討免計建築面積及容積 樓地板面積。 (五) 無遮簷人行道及綠化留設型式,依委員意見修正後 同意設置。 (六)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 公益性之街道傢俱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 防送水口、立式水表,結合景觀設計依委員意見修 正後同意設置。 (七)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八) 結構設計意見依委員意見修正,經結構技師簽證檢 討回覆說明後,提供相關之結構審查資料予特殊結 構審查單位審查。 (九)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深度 大於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 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並經黃委員宜瑜確認後通過: (一) 補充南興路側沿線喬木樹種分析說明(含花期花色、 四季模擬)並採沿線一致性。 (二) 臨路側植栽帶向建築內退縮 50 公分,並減少硬鋪面 增加複層式植栽及喬木,形塑 3 排林蔭(含行道樹); 車道出入口南側增植 1 株喬木;地面層鋪面型式簡 化設計;廣場式開放空間減少地坪高低差並調整碎 石鋪面增加綠化;開放空間全面降版設計。 (三) 屋頂層東南臨路側增植小喬木;南向立面臨路增加 垂直綠化;南北向各戶景觀陽台增植小喬木及懸垂 性植栽;3 層露臺增植小喬木並於女兒牆側增植懸 垂性植栽;車道與開放空間之圍牆增植懸垂性植栽。 第二頁 (四) 水表不採綠化遮蔽方式加強美化設計;梯廳於挑空 處開窗增加自然通風及採光;東南側景觀矮燈減量 設置;廣場式開放空間增設街道傢俱並設置於綠蔭 處,座椅深度調整至 45 公分;開放空間告示牌高度 調整至 120 公分。 (五) 補充車道出入口與人行道剖面;檢討梯廳側陽臺功 能及使用性;工作陽台與裝飾板間女兒牆以 120 公 分 RC 實牆設置;開放空間車道範圍不得納入獎勵面 積。 (六) 無障礙車位調整於近梯廳處;垃圾車輛進出設置警 示設施;車道出場左轉易造成車輛交織衝突應檢討 因應對策。 (七) 標準層跨度 10~12 公尺應檢核週期;X 向大梁不直 通檢核鋼筋錨定;屋突層梁上柱應再檢討;屋突 2 層部分柱無支撐長度較長,補充檢核其細長比及地 震力作用下變形;加強開挖監測計畫。 第三頁 第二案:佳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偉琦建築師事務所 辦理北屯區軍福段 52、53、53-1 等 3 筆地號(第三 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 工程案 決議: 一、 以下各項經聯席委員會審議同意設置: (一) 依土管第 14 點規定,本案未留設騎樓、臨路側退 縮綠化及人行步道設置型式,補充專章及依委員意 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法定退縮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消防送水口及水 表等設施物,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三) 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同意設置。 (四) 端景牆透空率未達 50%,同意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開放空間設置案名牌,結合具 公益性之街道傢俱設計同意設置;開放空間設置消 防送水口、立式水表,結合景觀設計同意設置。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 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七) 結構設計依委員意見修正,由結構技師簽證檢討回 覆說明。 (八)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物(柱、牆、版),經檢討深度 大於 1.8 公尺以上,於專章已補充回饋友善環境增 加綠覆率計畫,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同意設置。 二、 經聯席委員會決議依下列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 並經莊委員永芳及郭委員仲偉確認後通過: (一) 基地北側留設通達軍功路一段及軍福十七路之人行 步道開放供鄰里通行使用,並配合調整車道位置; 軍功路側店鋪往基地內側齊平退縮設置,並增植喬 第四頁 木形塑雙排林蔭;認養公有人行道並調整街角與基 地弧形順接設計;車道出入口與人行道應平緩順接 設計,不採凹形高低差設計;車道出入口再增加 1.5 公尺以上緩衝車道空間並增加警示裝置。 (二) 軍福十七路側鋪面取消木紋磚並簡化設計,增植喬 木形塑雙排林蔭;西北側減少硬鋪面並增植喬木及 綠化;軍福十六路側店鋪前增植 2 株喬木;西北隅 店舖於沿街步道式不等寬開放空間取消開門增植綠 化;臨建築線側植栽帶取消跳石或硬鋪面並增植灌 木。 (三) 增加開放空間告示牌玻璃厚度至 1 公分,另於東南 側增設 1 處。 (四) 屋頂層及 2 層露臺臨路側增植小喬木;建築立面增 加懸垂性植栽種類;陽台外側裝飾版應以 1.2 公尺 高 RC 實牆區隔設置。 (五) 停車出入口評估應比較因衍生車旅次進行模擬,釐 清不同出入口對周邊車流影響;軍福 17 路於出入 口增設禁止左轉標示;地下層機車出入口增設警示 設施;補充標示店舖專用車位。 (六) 擋土設施應至少貫入開挖面 3 公尺以下;本棟 lineX5 及 X6 處於 2 層樓板相連,應檢討 2 層樓板 剪力傳遞強度,並增加樓板厚度;屋頂梁上柱比較 多,且大部分沒有正交梁抵抗彎矩,支撐梁應補充 扭力設計且增加樓板厚度;地上 2 層 AB 棟間設置 伸縮縫;大梁不直通處應檢核鋼筋錨定。 參、 散會(12:30) 第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