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1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111年第223次
審議案件
- 勝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
- 龍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
決議摘要
- 一、 依下列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餘依 111 年 5 月 12 日第
- 一、 變更設計事項建築基地與規模、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22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 會議時間:111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 30 分 會議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都發 2-4 會議室(視訊會議) 主 持 人:出席委員互選 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 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勝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理 潭子區僑興段 20、21、22、23 等 4 筆地號(第 1 之 2 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 程案,提請審議。(依第 250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修正 後再提送審議) 第二案:龍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 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昌平段 255 地號土地 (第 5 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住宅 新建工程案(第 1 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本案為宜 居建築案件 伍、 散會 第1頁,共1頁
會議紀錄全文
1 1 1 年 度 臺 中 市 政 府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第 22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11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30 分 會議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 都發 2-4 會議室(視訊會議) 主 持 人:黎委員淑婷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壹、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聆聽)。 貳、 提案審議 第一案:勝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辦 理潭子區僑興段 20、21、22、23 等 4 筆地號(第 1 之 2 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鋪、集合住宅 新建工程案。 說明:第 250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再提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 執照預審聯席小組委員會審議。 決議: 一、 依下列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餘依 111 年 5 月 12 日第 250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辦理: (一) 2.5 公尺人行通道淨寬未全段留設於法定退縮範圍 內,同意設置。 (二) 1 層景觀考量沿街步道式不等寬開放空間獎勵之開 放性及引導性,東南側植栽改採大型喬木種植及調 整街道傢俱位置,東側增設街道傢俱;西側進排風 口加強植栽美化遮蔽。 (三) 取消樹立式招牌、插地燈及草皮燈設置;景觀燈採 太陽能燈設置。 第1頁,共4頁 二、 請確實回應或修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建議事項: (一) 車道側開放空間喬木應再調整保持視覺穿透性。 街道傢俱應以行人可確實使用為考量,整體植栽請 再考量,加強本區行人使用的可及性。 (二) 街角廣場結合公共藝術、喬木、花台等,請共同考 量車行動線的視覺美質。 (三) 建議景觀燈在陽光可照到處,採太陽能燈具。 三、 幹事意見如下: (一)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依所附圖說資料(P.4-18、 P.4-19-2),本案設置正面式招牌廣告 6 處、空地樹立 廣告 3 處,尚符規定,後續請依規申請廣告物許可。 (二)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請與建造科確認本次會 議性質是否符合 111 年 5 月 12 日第 250 次聯席委員 會決議。 第2頁,共4頁 第二案:龍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 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昌平段 255 地號 土地(第 5 種住宅區)地上 24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 住宅新建工程案(第 1 次變更設計)併同公共藝術審 查。本案為宜居建築案件 說明:本次第 1 次變更設計併同第 190 次聯席委員會決 議,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送都市設計審 議小組委員會審議。 決議: 一、 變更設計事項建築基地與規模、公共開放空間與景觀設 計、建築造型及色彩、綠化植栽及配置(含屋頂層)、屋 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裝飾柱牆版、裝飾柱牆板誤繕更 正、框架式屋脊裝飾物、入口雨遮、宜居建築及結構變 更等,提請小組委員暨幹事審查原則同意,並依下列意 見確實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一) 1 層景觀加強說明植栽位置調整設計理念;景觀燈 配合日照採太陽能燈設置。 (二) 調整後公共藝術「笑一個」,整體景觀請配合設計規 劃及公共藝術「抱一個」等 2 座公共藝術型式及位 置,同意設置。 二、 請確實回應或修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建議事項: (一) 植栽變更理由請再加強述明;公共藝術同意變更, 請補充變更後景觀的調整。 (二) 建議景觀燈在陽光可及處,採太陽能燈具。 三、 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如下:P.1-2 申請書案件受理過 程有誤,請修正。 參、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 : 無。 肆、 臨時提案 : 無。 伍、 散會 第3頁,共4頁 第4頁,共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