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11/27 都審幹事會 104年度11月份第4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11/27,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5/11/27

會議類型都審幹事會

會議場次104年度11月份第4次

審議案件3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世義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中仁段 31 等 4 筆地號(捷運系統用地)地上 28 層地下 6 層店舖、集合住宅(聯合開發大樓)新建工程案,
  • 臺中市政府委託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臺中市都會區大眾運輸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DJ102 標新建工程-G8 站(第一次變更設計),
  • 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吉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雅區四德段 317-8 等 15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 一、 本案基地面臨二條以上道路,惟未依規選擇次要道路設置機車出入口(設於臨 40 公尺文心路一側),應提請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於建築物地面壹層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4 年度 11 月份第 4 次幹事會議紀錄會議時間:10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謝總幹事美惠記錄:張玉晏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3 案。 參、 報告案件:無肆、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伍、 提案審議: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世義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中仁段 31 等 4 筆地號(捷運系統用地)地上 28 層地下 6 層店舖、集合住宅(聯合開發大樓)新建工程案, 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二、 本案地下開挖率超過 80%(已達 84.89%),如無相關法令授權得擴大開挖規模,應依 101 年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75 次會議紀錄之規定:「不含新市政中心地區地下開挖率不得超出百分之八十,基地條件特殊經委員會審查同意者,得酌予擴大開挖規模。」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4 日修正完成,12 月 9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16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臺中市政府委託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臺中市都會區大眾運輸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DJ102 標新建工程-G8 站(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基地面臨二條以上道路,惟未依規選擇次要道路設置機車出入口(設於臨 40 公尺文心路一側),應提請委員會審議。 二、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4 日修正完成,12 月 9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16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三案: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吉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雅區四德段 317-8 等 15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 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於建築物地面壹層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三、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4 日修正完成,12 月 9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16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陸、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柒、 臨時動議捌、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