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07/10 都審幹事會 104年度7月份第2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07/10,共收錄 4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5/07/10

會議類型都審幹事會

會議場次104年度7月份第2次

審議案件4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張炳燈君委託上驊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甲區劍井段50 等 1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
  • 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興華段 65-5 等 3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宏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紹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星段 133 等 2 筆地號(第一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委託大將作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里區東興段 356 等 7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1 層地下 4 層仁愛醫院泉生醫療大樓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7 月 15 日送件,7 月 17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7 月 24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 一、 本案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建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與屋頂層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設置庇雨設施部分,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 104 年度 7 月份第 2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09 時 3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張副總幹事洲滄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4 案。 參、 報告案件:無肆、 提案討論: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第一案:張炳燈君委託上驊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甲區劍井段 50 等 1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7 月 15 日送件,7 月 17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7 月 24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潭子區興華段 65-5 等 3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容積移轉總獎勵值為 69.99%(超過 60%),應依規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7 月 15 日送件,7 月 17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7 月 24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三案:宏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託王紹述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星段 133 等 2 筆地號(第一種住宅區、 第二種住宅區)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建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與屋頂層設置附建設施 (曬衣場)部分,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7 月 17 日送件,7 月 22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7 月 29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四案: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委託大將作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里區東興段 356 等 7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1 層地下 4 層仁愛醫院泉生醫療大樓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設置庇雨設施部分,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陽台設置欄柵部分,其設置型式及位置依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三、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 四、 本案規劃 3 處車道出入口,其中一處設於主要道路一側, 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五、 本案容積移轉面積 3072.74 平方公尺,總獎勵容積百分比為 50%,請依規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提請委員會審議。 六、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7 月 15 日送件,7 月 17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7 月 24 日委員會審議, 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臨時動議柒、 散會